一、目的:
鉴于企业的特点及管理的需求,在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中,重点强调了《每月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并作为重点的考核项目。为了对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性的支持,逐步规范工作计划的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为完成年度各项经营计划提供保障。
二、适用: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管理岗位。
三、责任:
1、工作计划管理的职能管理责任为公司企划部。
2、工作计划管理的直接管理责任为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计划管理在分管系统的责任为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
4、工作计划管理的总负责人为总经理。
5、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员级以上)的员工、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整体每月都必须制定月度工作计划。相应管理岗位的员工对于工作计划的管理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程序:
工作计划制定的程序是:
1、各管理岗位员工先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2、各管理岗位员工(包括部门负责人本人)的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汇总、平衡,甄选出具有共性的、重要的、急办的,且需要部门整体配合的工作,形成本部门的月工作计划。
3、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由各系统分管副总经理主持进行汇总、平衡,甄选出具有共性的、重要的、急办的;且需要系统整体配合的,或需要与其他系统(或部门)协调的;公司本月需要完成的重要工作,形成分管系统的月工作计划,即副总经理的月工作计划。
4、根据同样方法,由总经理督导,企划部组织,选出共性、重要、急办,且需要各部门整体配合的;工作,或需要与外部协调且需要公司层面沟通的;月度或年度总体计划但需要在本月完成的工作,形成公司整体的月工作计划,即总经理的月工作计划。
5、各岗位及各级的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否则视为无效。
五、内容:
为了尽快规范和完善公司工作计划的管理,公司暂对工作计划的总体内容做硬性规定:
1、按照规定的模板填写。
2、按照规定的工作项目分类比例安排。
3、暂规定每月工作计划的工作项目原则上必须有十项。(但不是流水账式的普通日常工作)
4、在各岗位的每月工作计划中,重点工作要求要有2—4项,关于岗位工作的创新项目(包括制度、建议、方法、流程等)必须有1项,其他为每月必须完成的工作。
5、在部门的每月工作计划中,重点工作要求要有3—5项,关于部门基础建设(包括管理、制度、流程、技改、建议等)的工作必须有1—2项,公司月度必须完成的工作由本部门负责组织(或协调)的3—5项,需要配合其他部门的1—2项,其他为每月必须完成的工作。
6、副总经理(系统)的月度工作计划同上。
7、在公司每月度的工作计划中,重点工作要求要有3—5项,关于公司基础建设的工作(包括文化、管理、技改、基建、投入等)要有2—4项,公司战略规划或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必须在本月完成的1—2项,其他为每月必须完成的工作。
六、要求
1、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栏由本人签字,审核栏由直接上级签字,批准栏由间接上级签字。
2、工作计划在制定中,经过两次(含)以上调整未被批准的,不能参与本月绩效考核,即本月绩效考核为零分。
3、各项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月工作计划》表中规定的期间,定期进行检查、沟通或调整,以保证工作计划能顺利完成,同时也体现工作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各项检查均要形成相关纪录,相关记录的检查和处理结构必须逐级上报,直至总经理。
4、重大检查和处理意见(或有争议的)需报每周的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5、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期完成后,要在下月初按规定时间进行总结和评价,由企划部统计、汇总形成分析意见和各项考评结果。
6、每月各项工作计划执行的特殊情况(重大和特殊的奖罚)的总结和考评结果及处理意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要向全公司进行通报或公示,以体现考评的公开、公正、公平。激励员工的进取精神。考评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七、工作计划管理的工作由总经理亲自主持,企划部具体组织,各系统、各部门负责人重点操作。
各管理岗位员工要全力配合,其配合的程度与其结果是相关的,所以也在考评项目中。
八、具体的操作程序,按《月度工作计划管理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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