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规章制度(通用4篇)
新媒体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联盟宗旨
新常态下,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场,促进官方和民间舆论场进一步融合,共识度进一步增强,达到互联网络空间理性、自律、净化、分享的清朗效果。
联盟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传播正能量为基础,以综合传播地方新闻资讯、民俗风情、地域文化为主旨,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目的,着力增强在移动互联终端市场份额,实现相互交流、联动、合作,资源互享、共同发展。
联盟致力于加强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各新媒体联盟成员之间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畅通新媒体间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机制和渠道,整体提升各成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共同促进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联盟发起
“新媒体联盟”由《新闻网》临汾频道发起,联合各地较具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平台自媒体为基础,共同成立。成员单位享有地位平等、独立,入盟退盟自由的权利。
第三条:联盟的理念
团结协作,平等互助,加强交流,实现共赢。
第四条:联盟价值观
诚信为本,勇于担当,深度合作,注重实效。
第二章 联盟成员
第五条:加盟条件
在当地或行业内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原则上各县市暂限定一家。
第六条:加盟方式
认同联盟发展理念、价值观,自觉履行章程。各公众号向联盟自荐举荐方式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即可入盟。
第七条: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
A、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享有联盟组织发起、策划执行的各类议题、采风、商广活动优先参与权利。
C、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2、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A、 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B、 联盟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单位每年轮流承办,费用采用AA、自筹或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C、 联盟成员有义务向联盟伙伴提供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资讯等方面的援助以及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D、 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网络宣传相关规则,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
E、保守联盟相关营销秘密,维护联盟尊严。
第八条:联盟增设特约会员席位条件
1、县(区)级主流媒体单位或自媒体个人,经自愿申请,符合条件可成为特约会员。
2、联盟特约会员也要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3、联盟特约会员有权力参加联盟会议和联盟的宣传、培训和经营等合作,但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影响力较大的特约会员可经推荐和联盟会议表决程序成为正式理事成员。
第三章 联盟的组织机构
第九条:总编联盟会议
联盟设立的总编联盟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所有成员单位的总编或由总编指定的全权代表组成。联盟会议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联席会议具有对联盟章程、联盟公约及联盟工作计划的审议决定权,以及审批成员加入和批准非联盟成员取得观察员资格的请示。
第十条:联盟常务理事会
联席会议设立常务理事会。在联席会议休会期间代理联盟会议的职能,负责落实与协调联盟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和相关事宜,同时可以对联盟的紧急事务进行相应的处理,常务理事会具有联盟日常事务安排和紧急事务处理的最终解释权,在裁决争议和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常务理事会将在常务理事会中选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至四人,每届常务理事会任期二年。理事长为联盟的主持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将担当联盟的联络人和协调人。联盟理事单位轮流承办每年的总编联盟会议。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单位的条件:
1、微信或微博关注粉丝较高,区域影响力大,经过认证,一年内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联盟正式会员;
2、有意愿,有能力,承办联盟会议;
3、有意愿,有能力,组织联盟成员开展专业领域技术的推广和共享;
4、积极参与、支持、策划联盟的活动。
第十二条: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联盟的运作机制
第十三条:联盟以民间联合体的形式对外出现,联盟统一向媒体推介、宣传联盟及成员单位,统一维护联盟整体、各成员单位、各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联盟的章程、协议和年度内活动计划由联盟会议商定。常务理事会在休会期间负责落实、协调和监督的工作。
联盟成员有权随时提交新的建议和其它反馈信息,由秘书处集中收集整理后转交给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常务理事会将向大会提交联盟年度内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的提议,联盟会议将对提议进行民主投票表决,通过2/3选票的提议将成为联盟的正式工作方案。
第十五条:成员相互之间进行的联盟工作方案以外的活动、合作,应符合联盟章程的要求,同时需要得到联盟常务理事会的许可。
第五章 联盟的主要活动内容
第十六条:联盟会议
1、联盟总编联盟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由联盟理事单位承办。联盟会议对联盟章程及公约进行修改;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进行成员加盟审批、确定联盟组织结构等工作。
2 、联盟每年举办一次主旨论坛,研讨交流新媒体发展趋势、新技术推广等。各成员可申请组织举办。
第十七条:宣传与合作
1、联盟成员统一使用“新媒体联盟”标识、宣传语,统一摄影包、马甲等。联盟成员必须统一链接互推、宣传、合作。
2、原创稿件版权保护。联盟成员之间,可以根据内容需要、地域覆盖传播等,互转、互推、互用、改编成员单位原创稿件。非联盟成员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使用成员单位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作品。
3、利用《新闻网》官方媒体优势,联盟成员经申请可以聘为特约记者、特约摄影等,在临汾频道的指导下开展系列工作。
第十八条:交流访学与联合培训
联盟成员之间在推广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交流培训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交流、学习、研讨、考察等活动,也可以联合邀请有关专家和权威人士举办活动。
第十九条:建立经营策划活动的联营联动机制
1、联盟倡议建立成员之间的广告联动机制。
2、各成员在向客户推荐自身广告时,同时推荐整个联盟所有成员单位以及个人的广告。形成全省互动,同时投放。
3、实行对等双赢广告链接,在自身的账号中为其他联盟成员的广告客户提供广告位。联盟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协商开展如互换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广告合作。
4、在自愿协商、互利互惠的前提下,联盟成员可以在其他增值业务开发、推广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5、联盟成员必须保证,让其他成员进行宣传的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因此广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提供广告的联盟成员负责。
第六章 前景规划
第二十条: 联盟计划逐步吸收各地的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号加入,策划实施系列商广活动,强强联合,实现产品变现,最终形成强大的“新媒体联盟”。
第七章 退出机制
第二十一条: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联盟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退出联盟。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利益的成员,联盟会议有权取消该成员的联盟资格。在联盟会议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有权代理该执行权。
新媒体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xx市新媒体发展水平,推动新媒体资源整合、形成合力、规范管理,努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特成立xx市新媒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联盟宗旨:推动新媒体交流合作、诚信自律、互利共赢,实现新媒体共同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条 资讯共享。联盟成员在联盟理事会的统筹协调下参与各项主题宣传、信息推送等宣传推介活动,实现资讯信息共享,增强整体传播力和影响力。联盟成员转载具有知识产权的资讯信息作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活动互助。联盟根据需要策划、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提供网络营销、形象推广、广告合作等综合服务,实现区域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共享、业务协同推广,提升联盟成员的品牌价值和商业价值。
第五条合作交流。不断总结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定期策划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学习考察、新媒体联盟年会等活动,促进联盟成员单位的经营与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联盟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xx市新媒体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指导及协调联盟的重大事宜,组织制定规章、标准、规范,开展各项重大活动等。
第七条 理事会设成员单位若干名,由xx市新媒体联盟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由xx市新媒体联盟发起单位、承办单位推荐相关候选人,并经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条 理事会成立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一名、副理事长单位二名,对联盟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进行研究、审议、部署、实施,重大决策需提请理事会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常务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单位一名、副秘书长单位四名。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执行常务理事会做出的各项重大决议,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
第九条 联盟主要吸纳xx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自媒体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为成员。各新媒体只要愿意遵守本章程规定,可向秘书处提交加盟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取得成员资格。
第十条联盟成员可自愿退出联盟,退出成员需向常务理事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出。一经退出,将不再享受联盟成员的权利。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联盟内部的重要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有表决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享受xx市有关部门及单位为联盟提供的特殊优惠政策和条件;
(三)有权参加联盟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和使用有关资源;
(四)对联盟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 联盟成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互联网政策法规;
(二)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积极承担和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参加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和指导,坚持联盟自律,规范办网;
(四)在各自网站及公众平台自定义菜单中放置联盟专用标识、相关数据,不定期更新联盟成员单位的信息数据。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联盟对成员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力,对违反国家网络政策与规定、不履行联盟义务等情况有权做出以下处罚:
(一)对违反国家法律及网络政策规定的,可按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促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二)对违反联盟自律要求及xx市新媒体联盟规定的,经理事会成员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可取消其相对应的成员权利,直至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联盟内部出现的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者,提请常务理事会协调。
第十五条 联盟举办的活动经费由有条件的联盟成员支持,或其他方式筹措。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联盟成立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xx市新媒体联盟理事会。
新媒体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新媒体中心成员
第一条:年满18岁的xx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遵守国法校纪,遵守新媒体中心章程,执行新媒体中心决议,支持新媒体中心工作,自愿参加新媒体中心的某个工作岗位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第二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有团队意识。新闻敏感度较强,网络技术及开发水平较高,善于探索新鲜事物。
第三条:通过新媒体中心所有考核,能够虚心学习,细心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熟悉摄影技术,新闻写作,图文写作,软件开发,网络平台运营,口语表达能力较强。
第四条:新媒体中心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探索在校的热点新闻,以“探索学院新闻为乐趣,传播正能量为责任”的工作精神行使新媒体中心工作,定期向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官方微博,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官方微信,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官方认证QQ空间,以及其它组织新媒体机构投稿。
2、积极开发网络平台,不断更新新媒体中心网络平台菜单内容。
3、积极策划线上活动,不断提高新媒体中心在校内的影响力。
4、参加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例会。
5、服从上级领导,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6、自觉遵守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7、严禁违纪,违法的行为出现,否则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第五条:新媒体中心成员所享有的权利
1、对组织发展有良好的建议,新媒体中心各成员可写成书面材料上交至新媒体中心副主任处,由副主任将意见反馈至主任处。
2、表现较好者可参加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每年组织的“优秀网宣员、最佳奉献奖、优秀团队、最佳作品奖”等评优活动。并可由新媒体中心向学院学工处或团委申报推选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颁发相应证书,推优名额不限!
3、可参加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组织的所有培训
第二章:新媒体中心成员入职方式
第六条:采用个人自愿报名和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申请者必须通过新媒体中心的各项考核。
第七条:入职程序为:报名→填写简历→投简历→笔试→面试→新媒体中心批准→至秘书员进行个人信息的录入→颁发工作证→成为新媒体中心正式职员。
第八条:招收职员人数:运营组:3人 新闻采集组:5人 秘书员:1人
第九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标准。但需经过新媒体中心全体会议通过,报请新媒体中心指导老师批准。
第三章:新媒体中心选举方式
第十条:主任、副主任由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换届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办法如下:
1、召开各系部新媒体中心换届大会,选举各院系新媒体中心主任、副主任。
2、召开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换届大会。
3、由总中心及各院系分中心评出的优秀网宣员及各院系新媒体中心主任、副主任、成员参加换届大会。(出席率需至少达到80%)
4、换届大会进行全体投票,由参会所有人员对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投票。
第十一条:新一届新媒体成员由新媒体全体成员大会组织纳新,由网宣员,各系部成员晋升产生。执行办法如下:
1、由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于学院纳新日期组织纳新。
2、各系部新媒体分中心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对优秀网宣员实行晋升,组织优秀成员推荐至院中心工作。
3、中心对推荐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者,办理入职手续。
4、中心所有成员入职手续办理完成,实行一周培训,工作实践,由原新媒体成员做指导。工作基本交接后,原新媒体成员办理退职手续。
5、以上第四条细则适合于学院新媒体中心,各系部分中心。 第十二条:新媒体成员任职期间,由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职员空缺,由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主任推荐人员进入院中心进行职员候选竞争,竞选方式届时会公布至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处。竞选票数为多者当选院中心空缺职员。
2、主任,副主任空缺,由院中心新媒体中心成员全体大会选举产生。
3、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职员空缺,由已评选出的优秀网宣员选举产生,具体事项由各院系分中心负责。
4、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主任、副主任空缺,由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所有职员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以上所有手续必须至院级副主任处签字,秘书员处备案。程序如下:
1、新入职人员持推荐信或个人简历至院新媒体中心副主任处签 字。
2、将已签字的推荐信及个人简历至办公室值班人员进行电脑个人信息录入 。
3、以上流程适合于院级新媒体中心,系级新媒体分中心。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媒体中心的干部和会干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1,组织的活动违背《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章程》。
2,在社团内部拉帮结派,造成新媒体中心内部不团结的。 3,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新媒体中心名誉的。
4,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新媒体中心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患病除外)。
5,以组织名义谋一己之私利的。
第四章:成员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惩罚
院中心、系分中心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所有职员、所有网宣员,在大会上提出批评。第二次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员,勒定退会,注销信息,通报全院。未完成网宣员投稿目标数额的,则在全体网宣员表彰大会上提出批评,如果再次未完成网宣员投稿目标数额的同学,则罢免其职务,由该协会或者该班级另选举出一名新媒体中心网宣员。新入选的网宣员按照入职手续和第三条第五项执行。
第十六条:奖励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成员,将计入平时考核中,在全院表彰大会中,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将按照超额完成计划的次数从高至低)。超额完成网宣员投稿数额的,将批准加入各级新媒体有关机构成为实习工作证明,可批准和各兄弟高校进行新媒体交流。并在网宣员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且可由新媒体中心向学院学工处、团委申报推选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颁发相应
证书,推优名额不限!
第十七条: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
新成员作做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指导老师发言,主任发言,副主任发言。布置本学期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的总体工作规划,以及预计目标。对新媒体中心各级成员(包含网宣员)发放工作证。
第十八条:网宣员,会干,干部表彰大会
对每届超额完成计划的各系部新媒体分中心,将颁发团队荣誉证书。对平时较为超额完成工作的成员,可被推选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颁发相应证书,推优名额不限!并通知所属系部。
第十九条:学期末召开我院新媒体中心全体成员大会
由院级新媒体中心主任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优秀网宣员、职员的要求和意见,罢免违反章程的新媒体全体成员,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干、各网宣员展示自己的才能。
第二十条: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将向全院公布。
第二十一条: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所有成员必须听从组织安排,如有违反,将按《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章程》处理。
第五章:新媒体中心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员1人,运营组3人(微博:1人,人,人) 新闻采集部:4人
第六章:新媒体中心会徽
第二十三条:设计说明
徽章中心具有领导事业的新媒体五角星代表着:(热情、友好、明亮、成长、真诚、稳定、创造、真理、严肃、积极向上)将以多种数字化信息、多种新媒体传播方式对外扩散。徽章中的两条蓝色圆弧代表着:它围绕我院新媒体中心,将以数字化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扩散、传播到我院师生的生活当中,并影响到校外让更多人了解我院新媒体建设。外围蓝色则代表:(创新、整洁、稳定、精确)xx职业学院的明天更加辉煌。
第七章: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工作证
第二十四条: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工作证是唯一代表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身份的有效证件,凭此证件可在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进行所有相关工作。记者团工作证按照每人15元押金,在使用过程中无损坏,无丢失,成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统一退回押金,收回工作证。主任、副主任在换届大会后统一退回押金。若因违反记者团章程,则一律没收工作证。
第二十五条:各系部成员、网宣员工作证在系部新媒体分中心进行统一办理,报院中心备案。
第二十六条:工作证挂失手续办理。
1、挂失手续流程如下:
遗失成员至秘书员处领挂失申请表 完善信息且 递交申请表
2,各系部,各网宣员工作证挂失手续在各系部统一办理,办理挂失手续的成员信息统一上报至院中心处。
3、丢失工作证的职员或干部必须在丢失工作证后三天至各部秘书员处完成挂失手续的办理。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班级网宣员考核工作由各系级新媒体分中心负责,系级新媒体分中心需定期将所有成员的考核表递至院级新媒体中心秘书员处。各组织社团网宣员考核由院级秘书员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系级新媒体分中心隶属于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管理,各班级网宣员隶属于班级和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联合管理,各组织社团网宣员隶属于各组织社团和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联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所有。
第三十条:章程难免有不足之处,日后可由xx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全体干部,会干讨论通过将章程更加完善。
新媒体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1.组织名称:xx大学新媒体中心
2.组织性质:学术型、创新型、非盈利型校级组织。
3.组织宗旨:新媒体中心主要负责xx大学官方官方微信等的日常内容维护,为各大学院、组织、社团的微信注册和功能扩展及开发业务提供技术指导。新媒体中心业务将包含社交网络、新媒体运营、视频影音、新闻报道、新闻摄影、计算机软件应用、新媒体研究等七大版块,以新媒体作为核心特色,以“xx大学新媒体”为核心新媒体品牌,涉足媒体传播、科研技术及产品、学术研究等方面。
4.组织任务:发展和壮大xx大学在新媒体方面的理论、人才,技术、产品。成立新媒体研究会,为我校的舆论传媒培养一批优秀人才,从而在xx地区的新媒体传播中树立形象。
5.组织活动范围:新媒体及传播学的组织培训和技术应用,新媒体理论和发展指向和各大高校、媒体的交流,各类软件应用。
6. 最高原则:活动组织上反映社员需求,保障社员权益,接受社员监督。在活动贯彻的方针上以建设校园品牌和形象的新媒体
7. 指导思想: 创新 务实 严谨 合作
第二章
机 构
1.主席团为组织核心和形象代言人,接受组织成员监督,负责组织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力。但同时也要注重维护组织形象和名誉、为组织发展、壮大做出明确指导和探索。
2.组织常设机构为中心办、媒体组、宣传组和项目组和科技组,独立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主席团和各组组长担任,讨论决定中心的大政方针,以及日常事务。
(1) 策划部: 统管社团事务,协调社团内外各种关系、进行市场研究、营造社团文化、管理社员资料、安排日常活动、处理各类文书以及审核各部门工作。
(2) 外联部: 负责为社团谋求更多资源,并管理社团财务。
(3) 宣传部: 负责对社团进行品牌规划,宣传软件学社的各项活动、发布学社的各种成果、打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包括更新网站,制作海报、横幅、传单、问卷以及图片等。
(4) 技术部: 主要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和项目开发,给社团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5) 理事会: 由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和表现优异的社员组成,负责决策社团的一切重大事务,总结经验,筹划活动,考核新人。
(6) 联络组: 由学院代表组成,负责联络社员。
3. 各部门下设具体的项目组,对于发展快、成效高的项目组予以提升为部,反之裁撤或者降级。
4. 每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在理事会指导下全权负责该部门活动开展,在本部门内有任免副职、吸纳人才、成立下属小组、审查成员工作等权利。
第三章
日常制度
1. 申请制度:凡本校学生,热爱新媒体,积极乐观,接受中心考核,遵守中心规则,均可申请加入。
2. 社员权利:组织成员有发起活动的权利。成员对社团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成员对社团管理层有监督、推举和罢免权。成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成员对社团经费的使用有知情权。至少三名成员可以发起专项小组,当小组发展为超过六人时可申请成立部门,部长必须参与过至少一次专项活动。成员拥有项目的提出、规划和发展实施的权利。
3. 成员义务:中心成员应热爱组织,诚心为中心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服务广大师生。中心成员应努力学好文化知识、学好技能、提高综合素质。遵守和维护本组织章程和各项规定,积极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活动,贯彻执行中心各项决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虚心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团结,及时向中心反映成员的意见和要求。
4. 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每周举行一次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汇报各组工作情况,筹划下一阶段活动,提出人事变动。不能出席会议者务必在会议前请假,或指派一名代理人参加。
5. 活动制度:组织活动分日常活动、自发活动和特别活动,每次活动分策划、执行和总结三个阶段。活动发起者需提交策划书一份,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设立专项小组统一筹划执行,全部过程采用档案跟踪制度,由负责人提交档案到统筹部统一管理。
6. 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 中心理事会接将定期对管理层进行考核奖惩并记录,主要以工作认真负责、部门工作开展顺利、成员反映良好为评优的前提,对于优秀人员优先提供锻炼提拔的机会,免除不合格。
7. 人员职务:
(1)主席:
(2)副主席:
(3)中心办:
(4)媒体组:
(5)宣传组:
(6)项目组
(7)科技组
第四章
财务制度
1. 组织经费来源有:成员自筹经费,专题活动的社会赞助资金;学校给与部分活动的支持。
2. 中心所有收支都必须入账备案,包括支出人、原因和凭据,并接受社团联合会和团工委监督,并在社团网站上对全社公开。
3. 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制讲义、购买奖品、制作宣传材料、租用场地以及进行对外联络的经费等。
第五章
换届制度
1. 每年五月中旬社团换届活动开始,主要内容为理事会换届,部分职位面向全校招纳贤才。
2. 举办换届大会,申请人需要在大会上汇报自己工作设想,随后由社员投票推举出各部门新负责人。
3. 换届大会后一个半月内,原理事会开始考核新理事会能力,在此期间在听取组织成员意见,考核完成,只要未出现较严重问题就不予调整,正式确立新一届理事会,结果上报社团联合会。
4. 各组负责人在任期间出现严重问题,包括多次无故不参与例会、部门工作无效、组织成员反映强烈等,或非正常离任,对该职位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半数通过即可进行任免。
5. 主席在任期内出现严重问题的,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须多于三分之二的理事会员通过方能任免。主席非正常离任期间,由副主席临时负责各项事务。
第六章 附 则
1. 本章程适用于xx大学新媒体中心,对本条例的修改,须由xx大学新媒体中心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2. 本条例由xx大学新媒体中心解释。
3. 本条例自xx大学新媒体中心成立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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