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5篇)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朱自清的散文《匆匆》写于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当时是“五四”落潮期,现实不断给作者以失望。但是诗人在彷徨中并不甘心沉沦,他站在他的“中和主义”立场上执着地追求着。他认为:“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它独立的意义和价值——每一刹那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在持续的时间里,有它相当的位置。”(朱自清《给俞平伯的信》二二年十一月七日)因此,他要“一步一步踏在泥土上,打下深深的脚印”(朱自清《毁灭》)以求得“段落的满足”。全诗在淡淡的哀愁中透出诗人心灵不平的低诉,这也反映了“五四”落潮期知识青年的普遍情绪。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散文,散文的名字叫做《匆匆》。
它告诉我,时间一去不复返。是啊,每当我看到书桌上的两张照片时,都会有这种感觉。一张照片是我三岁时吃面条的美照,照片中的我眼神熠熠发光,脸蛋肥圆,下巴上占着绿色的面条里的菜叶,眼前一只蓝色翠边的花碗格外显眼;另外一张照片上显眼的还是那只相同的蓝色花碗,依然是我在津津有味的吃着面条,只是这时的我已经长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孩,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微笑着。看着长大的自己,感觉时间过的真快啊!过去的时间真的不再回来了。哎!现在真想知道自己躺在摇篮里是什么感觉,真想知道像宝宝一样被妈妈抱起来是什么感觉!可是,这些时间都已经悄悄溜走了。
我在吃饭时,时间匆忙地逃走了。吃完饭,我去看电视,时间呀,悄无声息地飞走了。飞到了一个谁也找不见它的地方了啊!
时间啊,你能告诉我,你飞去哪里了?为什么你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不回答我,但我知道,我们不能让时间停止,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浪费时间,好好的利用时间。当我们做了这件事,就不要再去同时做别的事情,而且我们还要把所做的事情努力做好。这样,我们就能抓紧时间了。
让我们把每一分钟的时间都变成更有意义的吧!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3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今天的时光一但失去了,明天它还会再回来吗?
古往今来,人们都在感叹人生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从孔老夫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到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到现在各种各样有关光阴消逝的描述,人们总害怕时光的消逝,总时时在珍惜时光,时时在描述时光的飞逝,然而很少人会像朱自清那样,用诗一般形象精炼、富有抒情性和节奏感的散文,于洒脱之中感悟时光的匆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由这样一句话:“人生属于人们的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好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而斗争!”我们不是保尔,可我们也应珍惜时间,不应该碌碌无为。
人们总是把事情往明天推,正如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的一句话:“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是啊,一百年里能有多少个明天呢?少年易老,时光易逝,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又能够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是的,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三年,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一个看似平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作者没有正面回答,但答案是明确的,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思绪万千,却霎时面红耳赤。是啊,人生是一段长长的旅程,却又仿佛一阵微风吹过,再也留不住时间的脚步。
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在现的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浪费了多少,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从这一秒开始珍惜时间。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4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这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寒假里偶尔翻看六年级的语文书时重新看到了《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得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时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很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的可贵永不再有,这是我的最大感受。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今后,我绝不会让时间再从我的手中遛走,我会紧紧的抓住它,让它没有任何机会逃脱!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5
人生是一场单程旅行,时间就是人生的旅票。人们只有在时间已经白白浪费后,才回过头叹息,埋怨着时间的流逝,却从来没有审视自己。
当我们在看肥皂剧时,时间已匆匆离去,带领我们赴往下一段旅程。虽然时间是不会停止的,但是为什么人们不能充实做些有意义的事呢?不要让人生之旅这么虚无呀。我们可以去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可以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去培养自己的一技之长……有这么多事可以做,人们为什么会无聊呢?
朱自清感叹着过去的时间渺小,我却不然。一个人对于地球46亿年的长河的确像是沧海一粟,可对一个人来说,一分钟也是宝贵的。在区区的一分钟里,可能在汶川大地震中生还的人会多一个;可能在有难题想不通时,有了思路……时间对于人来说,就是无价之宝。虽然它去得匆匆,但是,人们也能和时间去赛跑。
在每时每刻,时间都在流逝,朱自清也在《匆匆》道出了人与时间的平衡。难道人们不能打破这些,去和时间比赛?只有和时间一起赛跑,人在一生也将十分充实,旅程也是幸福快乐的。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去努力向前,让一张单程票没有被匆匆的日子击败。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 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 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 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 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 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 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 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 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 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 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 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 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7
读了《环游世界八十天》一书,我的感悟很深。
此书主要写了一位名叫菲利斯.福格的人,与几名同伴打赌,要在八十天之内环游世界,并许下丰厚的赌金。于是,他经历抢钱、误船等重重困难,紧赶慢赶,终于在里规定时间还差五秒的情况下环游完世界,打赌成功,赢回了属于自己的的赌金。
读了此书,我为书中菲利斯.福格先生打动、震撼。她是那样的镇定、从容,不管途中遇到什么困难,他总平静似水,表现得一点也不慌忙。在途中,他曾被当成过罪犯,被暗算过,但他毫无怨言,只做好自己能做的。他还是那样的正义,神圣,表面不近人情的他,有着一颗善良、圣洁的心,当途中遇到被害女士时,他不惜时间、金钱,用生命为赌注,靠着自己的正义,和仆人、导游一起救出女士。这次环游旅行,他没有赢得一分钱,但是他赢得了幸福!他的正义、善良、宽容打动了大家,他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赢得了自己终生的幸福!金钱有价,幸福无价!
书中环环相扣,节节相逼,把书中所有人物都描写的栩栩如生。其中,菲利斯.福格先生的性格、品质,让我联想到了同学龙龙。他表面傻傻的,对什么事也不关心,实际,他拥有一颗正义之心。记得一次,班里又高又壮的辉辉欺负同学婷婷,对婷婷又打又踢,婷婷瘦瘦小小,那里是他的对手,只能任他欺负,大家站在一旁干生气但谁也不敢上前阻止,刚好,踢完足球的龙龙回来,无意间瞅到了这一幕,他气得一蹦三尺高,冲到辉辉面前,给了他两拳,替婷婷打抱不平,辉辉被打两拳,恼羞成怒,对龙龙一阵拳打脚踢,龙龙却没有一句怨言,只是不停地说:“这是我应该做的,保护弱小同学,没有错!”他和菲利斯.福格先生都有一颗正义之心,勇气之心,这令我佩服!我想,我应该向他们一样!
人生路长,在人生道路哭上,不管经历多少风吹雨打,我们都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正义的心,善良的心,执着的心去面对生活,与厄运抗争。不管何时,让我们牢记:“世界给我以伤害,我要用微笑把它埋葬!”吧!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8
读过鲁迅的作品,总觉得他犀利而又深刻。可是,当我翻开阿长与《山海经》时,发现了鲁迅柔情的一面,文中鲁迅这样写道“仁厚黑暗的地母,愿在你在怀里永安他的魂灵”,透露了他对长妈妈的怀念。
人总有缺点,就算不能犯错的保姆也不例外:常常喜欢切切察向人们低声诉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移动或者顶着对手或自己鼻子。又不许鲁迅小时走动,拔一株草搬一块石头就说鲁迅顽皮要就告诉鲁迅的母亲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双手双脚,在床中间摆在个“大”子,使得小鲁迅没有余地翻身。
但她也有很多的优点,春节到了那种兴奋由然而生,放鞭炮,贴对联,给小鲁迅讲春节的故事,也会在晚上坐在摇椅上听那椅子发出的吱吱声,讲着那《山海经》的故事。
而且总是那么幽默:哥儿,你牢牢记住!她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是记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搞得小鲁迅捧腹大笑。
鲁迅以文为药,置于旧社会人民的精神伤害。
通知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旧社会的残酷、冷漠、无形、黑暗。但我又从鲁迅和阿长感受到了那时候每个中国人都在寻找着通往中国黎明的路,每个中国人都渴望看到在中国天空上五颜六色的彩虹,每个中国人都在期待着看到旗杆上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9
这是一本精妙绝伦的书。由一个年轻的。勇于揭露事实的女孩子所写。是我所读过的有关战争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影响中最明智感人的一本书。
安妮。弗兰克介绍了纳粹期间,即荷兰被德国占领的那两年里,躲在密室中的八个人的各种变化。他们生活在恐惧,与世界隔离以及被监禁中,而这些不仅仅来自于外界可怕的战争环境,也来自于他们自身。这让我非常真切地体会到战争造成的巨大邪恶——人类的精神的坠落。
同时,安妮在日记中尖锐而清晰地写到了人类根本精神中那些高贵的闪光点。尽管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充满了恐惧与羞辱,但这些人都没有放弃。安妮自己的个性在这本书中也被生动地刻画出来了。她在两年的时间里快速的成熟起来,在人生至关重要的青春期时改变,那么迅速而艰难。凭借她自身的热情和智慧。她的聪明以及丰富的内心世界,在很长的时间里,安妮都在思索着与青少年成长有关的敏感问题。她还写道了与父母的关系,自我意识的发展以及成长中的问题。
这些就是生活在特殊环境下的一个少女的思想与感情,她的日记更多地向我们讲述了我们自己。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感到我们与安妮的经历如此贴近,更不由地深深陷入到她短暂的一生以及整个世界里。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前天晚上我终于看完了那套【基督山伯爵】,好像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好好地看书了。这次真的是不容易,看了有1个月吧。看书的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你觉得有事可干,不至于在闲极无聊时没事找事,其实好多家庭琐事都是这样造成的。所以我们家里一直都比较和睦,真真是五好家庭的典范啊!
言归正传,说一下读后感吧,基督山伯爵的原型是水手出身的唐泰斯,乃一热情四射、极富爱心的小伙子,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更有了自己心爱的女友——漂亮温柔的梅尔赛苔丝。然而上帝就是这样,往往在一个人事事顺利时,横加一道磨难,当然这次加给唐泰斯的磨难太深重了,他在与未婚妻的订婚仪式上由于小人费尔南的嫉妒被匿名诬告有罪并被警察带走了,从此竟在监狱里度过了漫长的20xx年。期间,未婚妻嫁给了费尔南,他的老父亲也含冤饿死。但好人终有好报,他在监狱里无意中认识了神甫法里亚,一位意大利学者,精通各种知识,唐泰斯通过他俩挖掘的地道跟神甫学习了好多知识,同时也赢得了神甫的信任,把宝藏的具体地址告诉了他。终于在神甫不幸去世的那天,唐泰斯冒充神甫被狱卒扔到了海里。后来他凭借着自己的才智和能力摇身变为人人敬重的基督山伯爵,并报恩复仇,最终赢得了属于他的爱情——美丽的公主海黛。
当然大仲马写得比较神奇,内容颇为波折,越往后越引人入胜,让人读来回肠荡气。维克多。雨果对大仲马的评价就是:他就像夏天的雷阵雨那样爽快,是个讨人喜欢的人。他是浓云,是雷鸣,是闪电,但他从未伤害过任何人。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像大旱中的甘霖那般温和,为人宽厚。
现实生活肯定不会像小说里那样复杂,况且对于我这种头脑简单的人来说,书中好多人的名字我都记不住,所以我不相信真的就有心眼那么坏的人。从小妈妈就说我眼里全是好人,一点坏心眼也没有,至今依然如此,想必这就是本性难移。我真的希望世界上的人们能够心胸开阔一点,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反正阿拉是这么想的了。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读了《水浒传》后,很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农民革命?显然都不是。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晁家庄园,三阮则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没忘进房中搜看,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人为财死,鸟为食网,古今一也.只是大凡做点事情,总得有面旗帜,应和那所谓人类文明之说!水浒传,好就好在写得实在!历的哪次革命,不是从无法生存开始的?民以食为天,革命革命,说俗点,就是改革现实中不佳的命运.水浒中的人物,都是普通的人,跟我们周围的人一样,他们的所作所为,很容易理解!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很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这几天,我看了几本很有意思的书——《笑猫日记》丛书。这几本书的主人公是笑猫。
难道猫也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题目,自言自语道。相信你们也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明白,这一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很多种笑。在它高兴的时候,大笑;愤怒的时候,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苦笑;发威的时候,狞笑;看不顺眼的时候,嘲笑……
笑猫它人缘可真好,有许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笑猫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宠物。有一次,大雾天气,侦探笑猫和地包天去翠湖公园玩。碰到了保姆狗老头儿,地包天问:“怎样不见帅仔?”老头儿紧张地说:“雾…。雾太大了,帅仔丢……丢了。”大家脸上显出急切的样貌。找了好久,大家找到了帅仔,可保姆狗老头儿却不见了。笑猫问帅仔:“是谁把你关在这的?”帅仔说:“我和保姆狗老头儿玩捉迷藏,它让我在山洞里数一百秒,然后找它。可我进来了,就出不去了!”哦,怪不得老头儿溜了,这又是它的阴谋,要不是笑猫碰见它,老头儿的阴谋,又要得逞了!在《保姆狗的阴谋》中,笑猫把保姆狗的阴谋,一次又一次地揭穿,真是个名不虚传的侦探;在《塔顶上的猫》中,笑猫又感情用事……
还有很多搞笑的故事,如《想变成人的猴子》、《幸福的鸭子》、《虎皮猫,你在哪里》、《蓝色的兔耳朵草》和《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等。所以,我推荐大家也看一看《笑猫日记》。
看完这几本书,我懂得一个道理:善良的心灵,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在寒假时候,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最开始时,并没有感觉它有多好看。等我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才越来越觉得它的精彩。
作者萧红细腻地表写了旧时代的呼兰河。在她的表述下,我渐渐地走进了80多年前的东北,一个衰落的村庄。村子里面,只有灰色的街道,灰色的人生,灰色的社会……整个村落就像暴风雨前的天空一样,乌云蔽日,没有半点色彩。这里的村民,活着的目的仅仅因为活着,生的普普通通,死的平平淡淡,让人觉得呼兰河的人们,缺少了些什么。
随着小主人的视角——一个生活在呼兰河小镇里性格鲜明的小姑娘萧红,我慢慢体会到呼兰河的生活。小姑娘萧红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在她的童年里,只有:祖父,“我”和后院。在后院里,萧红与祖父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劳动……“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好羡慕他们的后院,好想跟萧红一起,也让她的爷爷一次次藏起我的遮阳帽,总放在同一个地方逗着我们玩……
读着读着,我不仅会想起自己童年的乐事,一个人呆呆的笑着。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在每个人的童年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羡慕别人的童年,别人也羡慕着我的童年。
当我读到小团圆媳妇不幸去世了时,我的心很纠结,跟萧红一样愤愤不平。她才只有12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老胡家做媳妇。旧时的童养媳,在这里我初见端倪。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姑娘,因为穷,因为生活,被卖做童养媳,没有妈妈疼,这已经够可怜了,可她拼命的干活,还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遭受一个说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的婆婆的“教诲”。
一朵还没来得及盛开的鲜花,就此夭折了。小团圆媳妇她没能变得“更听话、更懂事”就去世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只是因为她婆婆的残忍、愚昧和无知吗?我隐隐觉得,这也是呼兰河人们生活态度造成的。一个对自己的生、老、病、死都淡得提不起劲的生活,对别人的生死,就更加麻木了。他们对生活的麻木,使他们已经失去了区别于动物的“人”的味道,是消极!是愚昧!怎么连改变的念头都不会有?我震惊,呼兰河的人们怎么了,80多年前的呼兰河人为什么与我知道的生活这么不同?
那个扎花店的工人年复一年给祭祀的纸人穿上亮丽的衣裳,怎么就不会想到打理一下自己,难道不可以跟手中的纸人一样整洁亮丽吗?也许,那里的人们,已经觉着,生不如死,死后,就可以有漂亮的房子、花园、大马、仆人、一年四季不同时期盛开的鲜花……正是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扼杀了小团圆媳妇。
读这本书时,愉悦陪着沉痛,随着小主人公萧红的脚步,我偷窥到旧社会的败一角,很庆幸那只是萧红的童年。
呼兰河留给萧红的,正是萧红想要告诉我们的吧,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永远不要重蹈覆辙。
表示关于《匆匆》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最近刚看完一本书,书名叫《雪豹悲歌》,这本书让我开大开了眼界,也让我对动物们的看法发生的极大的改变。
《雪豹悲歌》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雪妖的雪豹,由于从小和人类在一起生活,丧失了野生雪豹在野外的生存“绝技”,在野化雪妖的过程中,又因为它不好好学习捕食,每天也住不到任何猎物,只有仗着自己庞大的身体有时去抢别的肉食动物的食物。我不免让我想到了我小时候被一个大个子男生抢玩具的事情,动物也跟我们人类一样很自私,也会以大欺小。这样的日子继续一天天过去了,雪妖每天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整天心神不宁,就在他快绝望的时候,它的妈妈出现在它身旁,此时的雪妖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怎么都不放手。而它的妈妈每天都会很细心、耐心的教它如何捕猎,但它就是不好好学,靠着妈妈来养活它。读到这,我也想到了我的妈妈,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妈妈对子女的爱都是一样的,我每天饿的时候也是本能的告诉妈妈饿了,妈妈会把一日三餐都安排得好好的,我以后一定要自己学习做饭,不依赖妈妈。
雪妖这样舒适的日子没过多久,雪妖知道自己的妈妈有了小雪豹,不能总是这样陪着它照顾它一个了,便感到十分的不满,它想:只有把小雪豹全部杀死,妈妈便可以一直陪在它身边了。于是,它悄悄跟踪妈妈,得知小雪豹们在哪后趁妈妈出去捕猎时残忍的把自己的兄弟姐妹都杀死了还把它们都扔下了悬崖。不巧,这最后一幕被辅食回来的妈妈看见了,妈妈因为气愤过度而又不忍心杀死雪妖,便离开了它一走了之了。最后雪妖无法在大自然里与命运抗争,死在了贪婪的脚下。假如雪妖能好好跟妈妈学习捕猎技能多好啊,但它不努力,还为了自己的自私残忍的杀害手足,书上说:与其说雪妖是被豺群害死的,倒不如说它是被贪婪和自私害死的。这也是我的想法,它如果不这样自私,多为妈妈着想就不会有这样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早已十分气愤了。心想:哎,雪妖为什么会如此懒惰,如此贪心呢,本来可以跟兄弟姐妹在一起和妈妈一起生活是多美好的一件事啊,可却因为他的贪婪失去了所有,最后也因为贪婪而死。这本书同时启示我,不要因为自己的自私和贪婪去伤害自己的朋友和亲人,人与人之间要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世界将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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