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
1、离职证明公司不给开,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申请书简短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来到公司工作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自从我来到公司之后我就一直都用一个认真的态度在工作,您分配给我的工作任务我都是做得很好的,我想我的表现您也是看在眼里的。虽然有的时候我也会犯一些让您感觉到非常生气的错误,但我也会努力的去改正,犯过的错误我是绝对没有再犯了的,我的工作态度是很好的,这些您也都是能够看到的。我知道我能够有现在的工作能力是离不开您的帮助的,所以我心里是非常的感谢您的。
现在我因为自己个人的一些原因之后不想继续的留在公司工作了,所以现在向您提出辞职,希望您能够同意。很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包容和照顾,在我犯错之后您也没有一味的责骂我,而是帮助我一起去找到自己的问题,我心里是非常的感激的,若是没有您我是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进步的。我想我的表现也是没有让你失望的,您交给我的工作我是能够做好的,是能够达到您的要求的,我想我应该算是一个让你满意的员工吧。虽然有的时候也会犯一些错误,但我想大部分时候我都是能够做好自己的工作的。
我想要辞职离开公司是因为我想要去别的城市发展,我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想多赚一些钱在家乡买一套房子,我们公司的工资是没有办法满足我的这一个愿望的,所以我在考虑了很久之后决定要去其它的城市发展了。我知道我的这一个决定可能会有一些冲动,但若是不在年轻的时候拼一把,以后就没有这个精力和动力了。我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就已经想过后果的,我是做好了迎接之后的挑战的准备的,我相信我是一定能够顶住压力,去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的。
来公司的这一年多的时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很感谢公司给了我这一个工作的机会,也很感谢您教给了我很多的东西。很遗憾自己之后不能继续的在公司工作了,我将会在一个月之后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在这之前我会交接好自己手上的所有工作,绝对不会让自己的离开给公司和您的工作造成不好的影响的。我衷心的祝愿您的事业能够有更好的发展,也祝愿您身体能够一直健康,带领着我们部门走向更好的地方,教出更多的优秀的员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首选的一种方案。如果与单位有协商的可能性,尽量去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无意在公司做下去的话,那么从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来说,留下这个员工其实也是有害无益的。
在协商解决的时候,员工要注意如下几点:
1、 违约金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在协商的时候,员工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北京市地方法规明确规定有违约金不能超过员工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超过部分,法律将不予认可。
2、 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个人各执一份。应当注意,员工应当拿到一份原份,而且此原件经过了双方的签订或者盖章的认可。
3、 拿到退工单或者离职证明
需要注意的也是需要拿到原件。
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解除权又称为预告解除权。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单位,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都已经解除。此解除权需要注意的事项计有:
1、 注意合同中有无双方所约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脱密期规定
如果合同中有此规定的话,员工提前通知的时间就应当依照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此点需要注意。
2、 通知的方式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签收的话,则保留好签收件;如果单位不签收的话,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寄一份,保留好寄出的凭证,还要注意的是在寄出凭证上一定要写清楚寄出的是什么东西。
3、 在通知期内一定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4、 积极办理交接
如果单位不与职工办理工作交接的话,就再向公司发一封函,告知办理交接的期限,过此期限则不对公司负交接不当的后果。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方式虽然可以达到离职的目的,但是,这种行为仍然是一种违约行为,最终仍然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这种违约责任也是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为前提的。
对单位行使单方即时生效的解除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行使此权利需要注意的事项为:
1、 通知一定要书面化,如前方式同
2、 一定要积极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并保留交接单
3、 在通知函中一定要将解除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写清楚
4、 这种权利的行使如果得当的话,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
5、 这种权利如果行使得当的话,除了试用期内辞职之外,其它情形,还可以向单位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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