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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3500字集锦_合同范本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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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日益深入和普法教育的不断推进,合同在不可逆的加入到我们的生活中,采用口头、信函、数据电文等方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署确认书并盖章;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经过收集并整理,出国留学网为你呈上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篇1)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甲、乙方定于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1、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篇2)

  第一条

  条文: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注解:本条是对房屋的客观和主观描述。其中第一款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主要事项,第二款为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权益,第三款为甲乙双方商定的或有关规定直接规定的与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正常使用相关联的权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参照《房屋所有权证》即可正确签填,与第三款相关联的是第五条和附件三,当事人在商议买卖标的过程中应全面参考其他条款。

  第二条

  条文: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条规定了甲方的权利保证责任和其他保证责任。

  指南:甲方的保证责任比较宽泛,条文并未一一列举。除第一条已经列明的房屋状况外,乙方还需向甲方了解附件二所列内容,并谨慎了解房屋的共有权、是否查封冻结等情况。

  第三条

  条文: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注解:本条是定金条款,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合同依据。

  指南:第一款采用填空格式,直接填入双方商定的定金金额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条款的生效必须以定金的实际支付为条件,即使双方约定了定金条款但没有实际支付定金的,该条款不生效。第二款采用选择格式,只能单选;其中第二选项的填空部分可以是一个绝对的时间点,也可以是约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时间。

  第四条

  条文: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注解:本条内容为房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指南:第一款采用总价计价法,主要是考虑到存量房买卖从习惯上多为按套买卖或其他趸卖形式。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的,双方最好在补充条款中特别另行约定。

  第二款为自由填空格式。实践中主要区分现金、支票两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三种付款时间。因我市现行交易过户手续双方一次性签字在前,故双方在房价款的交割时间控制方面须谨慎从事,目前有担保、资金托管和提存三种交割方式可供选用,双方可以综合对比成本、方便度等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并将其规定在合同中。

  第三款为单选或多选格式。第三选项可自由填空。

  第五条

  条文: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注解:第一款为房屋交付时间和空房交付条件;第二款为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时间;第三款为户籍迁出时间;第四款为相应违约责任。

  指南:第一、二、三款均为填空格式,可以是绝对日期,也可以以双方约定的事件为依据;其中第二款对附加值较大的房屋尤其重要,第三款对学区房或外地户籍等急于落户的买方尤其重要。

  第四款为多选格式;其中第二选项为单选格式,选中“约定价值”的,应当在补充条款中分项约定相应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价格。

  第六条

  条文: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注解:本条意在保护房屋隐形共有人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合同双方尊重隐形共有人权利的合同义务。

  指南:我市房屋产权交易过户采取了“凭证交易”的登记制度,即交易过户手续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为准。但实际上,因为我国传统家庭财产模式的落后性,家庭财产往往登记在一个家庭成员名下,最常见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或妻一个人名下。这就要求甲方如实陈述房屋权利状况,乙方签约前应坚持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意见。

  第七条

  条文: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注解:本条规定了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土地使用权更名的权利义务以及费用承担。

  指南:《南京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规定的交易过户期限为“房屋交付后30日内”,故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应该结合第五条规定的交房时间双方商定,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交房后30日,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二款为单选格式。目前存量房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三种情况,甲方应如实陈述,乙方也应根据实际作重点了解:一是没有瑕疵的出让土地,直接选中第一选项即可;二是划拨用地,目前个人转让住宅房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但单位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或个人转让其他房屋使用性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能需缴纳土地费用,因此双方视具体情况应事前咨询土地管理部门,并在合同中作相应安排;三是虽然土地为出让取得,但因历史原因一直未能结清土地出让金,则土地管理部门可能要求补缴出让金,这种情况往往发生于90年代中前期建设的商品房,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三选项自由填空。

  第三款为单选格式。国家对本款涉及税费的纳税(费)人均有明确规定,但合同当事人在内部可以通过本款约定改变费用的实际分担形式。当税费项目很多(比如单位出售房屋)或税费内部分担形式复杂,双方也可不选中而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第八条

  条文: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注解:按目前我市房产交易过户程序,双方一旦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即完成房屋所有权交付的意思表示和对房屋所有权的交割;除非登记机关经审核认为不符合交易过户的条件,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指南:甲方尤其应当重视本条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正确适当地商定第四条的内容,妥善处理房价款的交割。

  第九条

  条文: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注解:这里的风险包括自然的风险和人为的风险;房屋正式交付之日为第五条规定的交房时间;权利转移之日为根据第八条确认的时间。

  指南:本条为单选格式。通常情况下选择第一选项比较合理,但若乙方签约时已经占有房屋,比如乙方本身就是房屋承租人,则选择第二选项比较合理。若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房屋原为第三人承租且房屋买卖后原租赁关系仍然保持的,双方也可以不选中,而在补充条款中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十条

  条文: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注解:约定有关杂费的负担或分担方式。

  指南:住宅房屋一般金额较小,可以在合同中对房屋交付前后发生的杂费分担以及甲方已经预缴杂费的结算作原则约定,并在房屋交付时即时清结即可。对杂费金额巨大的合同,可分项详细约定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条文: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注解:合同各部分的效力。

  指南: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以及附件均是契约的组成部分,与契约正文同等重要。双方在商讨、签订这些文件时应当给予与契约正文同等的重视。

  第十二条

  条文: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注解:合同的生效条款。

  指南:本条为单选格式。通常情况下选择第一选项比较简单,也符合一般习惯;若对合同生效有特殊要求的,比如以办理公证手续作为生效条件的,则应当选择第二选项,并按约定填空。

  第十三条

  条文: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解:争议解决的方式。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而无效,除非双方事后对争议的解决又另行重新约定。

  指南:本条为单选格式。选中第二选项须按双方约定填空。第一或第二选项特点是程序简单、周期短、费用相对便宜,一裁终局等。第三选项依人民法院级别管辖划分标准可能分别由房屋所在区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条文:本契约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注解:合同文本的数量和留存情况。

  指南:通常情况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就够了;需要合同原件较多的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增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文本的内容应当保证一致,产生合同争议时文本的留存情况也是举证原件的参考因素之一。

  第十五条

  文本: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指南:示范条款中没有约定的或者示范条款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双方可以在本条约定,空白不够可以续页粘贴,但应注意在粘贴骑缝处签章确认。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注解:以图形形象反映房屋的平面形状及其边界关系。

  指南:普通单元住宅直接参照产权证附图绘制或复制即可。若为墙界关系复杂的平房或其它四至复杂的房屋,可自行绘制简图并简要说明各种四至关系。

  附件二

  文本: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注解:本条反映了常见的房屋权利限制状况,对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房屋的使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双方尤其是乙方应当重视。

  指南:房屋出售前已经存在租赁、抵押或者特殊相邻权的,其处理办法在本条约定;出售前没有这些关系的,空白以斜杠划掉即可。

  处理房屋租赁关系应当注意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一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二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双方成交前首先应当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然后还需与承租人商议租赁关系的解除或变更事宜。实例:房屋现由张三承租使用,张三不愿购买房屋;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与张三终止房屋租赁关系,有关责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

  处理房屋抵押关系首先应通知抵押权人,其次应将房款首先用于清偿抵押担保的债务并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实例:房屋现抵押给交通银行,担保债务价值20万元;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清偿抵押担保的债务,解除抵押关系并办理完毕抵押注销登记手续,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房屋的法定相邻关系没有必要在合同中规定,本附件主要用于说明因约定或历史原因形成的特殊相邻权,比如阳光权的.限制。实例:房屋已经接受来自云霄大厦的日照妨害,日照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乙方取得房屋后不得提出异议。

  附件三

  文本: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通讯

  6、其他

  (二)装修情况:

  注解:所列项目价款均包含在总房款中,是房屋附加值的主要构成部分。

  指南:实例:水、市政直供水,户外独立计量水表;电、8KW,户外磁卡电表;燃气、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南京有线电视网;通讯、电信固定电话一门,网通宽带10兆到户;其他、单元可是对讲门禁,与小区物管连接紧急求救系统等。

  装修情况可以择其重点简要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附属设施需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比如有线电视、电话等。

  双方签署栏

  文本:(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注解:本栏的如实签填为合同的最后完成步骤,是合同成立的标志,也是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故双方应当特别重视。

  指南:证照|身份证号码签填当事人持有的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号码,最好是长期有效便于长期确认身份的证照号码。

  当事人为单位的,如实签填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为个人的,法定代表人空白以斜杠划掉即可。

  地址和联系电话应当填写方便通讯联络的地址;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为签订合同的,由代理人或监护人如实签填代理人栏。一方当事人应当注意审查对方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或监护资格。

  双方分别签填签约日期的,则合同的成立时间以最后签约日期为准。

  附记栏

  文本:(以下仅适用于通过中介成交的买卖)

  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

  经纪机构(签章):

  资质证书号码:

  经纪人员(签章):

  资格证书号码:

  主要服务内容:

  注解:本栏内容为房屋中介合同的延续,且登记机关今后可能据此推出系列管理措施和便民措施,以维护合同双方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故有关方面应予以足够重视。

  指南:若双方买卖没有通过中介机构,而是自行直接成交,则本栏内容不予理睬,以斜杠划掉空白即可。

  若双方买卖通过中介机构中介成交,则本栏内容由中介机构如实签填;建议双方当事人注意监督核实。

  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条文: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日期:日期:

  注解:因多种原因,房屋特别是部分已购公房的产权证证载面积与按最新测量规范测量的面积不一致,有的差异还很大。为预防面积差异引发双方不必要的纠纷,本契约特设补充约定,分为房管局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两部分,双方应有足够重视。

  指南:依照特别提示的办法,双方完全可以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预见面积差异的实情。双方了解面积差异的实情后,应重点商定处理办法。

  选项1适用于双方按套趸卖的情形;选项2适用于双方以房屋面积作为确定总房款重要参考因素的情形;选项3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自由填写。

  值得注意的是本补充约定需单独签署,且其签订日期与契约签订日期往往不同。

  抵押权人:(贷款人)

  抵押人:(借款人)

  担保人:(担保人)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按揭贷款合同范本(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币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担保人:

  代表:代表:代表: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20年月日

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篇3)

  第一条

  条文: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注解:本条是对房屋的客观和主观描述。其中第一款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主要事项,第二款为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权益,第三款为甲乙双方商定的或有关规定直接规定的与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正常使用相关联的权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参照《房屋所有权证》即可正确签填,与第三款相关联的是第五条和附件三,当事人在商议买卖标的过程中应全面参考其他条款。

  第二条

  条文: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条规定了甲方的权利保证责任和其他保证责任。

  指南:甲方的保证责任比较宽泛,条文并未一一列举。除第一条已经列明的房屋状况外,乙方还需向甲方了解附件二所列内容,并谨慎了解房屋的共有权、是否查封冻结等情况。

  第三条

  条文: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注解:本条是定金条款,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合同依据。

  指南:第一款采用填空格式,直接填入双方商定的定金金额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条款的生效必须以定金的实际支付为条件,即使双方约定了定金条款但没有实际支付定金的,该条款不生效。第二款采用选择格式,只能单选;其中第二选项的填空部分可以是一个绝对的时间点,也可以是约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时间。

  第四条

  条文: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注解:本条内容为房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指南:第一款采用总价计价法,主要是考虑到存量房买卖从习惯上多为按套买卖或其他趸卖形式。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的,双方最好在补充条款中特别另行约定。

  第二款为自由填空格式。实践中主要区分现金、支票两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三种付款时间。因我市现行交易过户手续双方一次性签字在前,故双方在房价款的交割时间控制方面须谨慎从事,目前有担保、资金托管和提存三种交割方式可供选用,双方可以综合对比成本、方便度等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并将其规定在合同中。

  第三款为单选或多选格式。第三选项可自由填空。

  第五条

  条文: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注解:第一款为房屋交付时间和空房交付条件;第二款为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时间;第三款为户籍迁出时间;第四款为相应违约责任。

  指南:第一、二、三款均为填空格式,可以是绝对日期,也可以以双方约定的事件为依据;其中第二款对附加值较大的房屋尤其重要,第三款对学区房或外地户籍等急于落户的买方尤其重要。

  第四款为多选格式;其中第二选项为单选格式,选中“约定价值”的,应当在补充条款中分项约定相应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价格。

  第六条

  条文: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注解:本条意在保护房屋隐形共有人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合同双方尊重隐形共有人权利的合同义务。

  指南:我市房屋产权交易过户采取了“凭证交易”的登记制度,即交易过户手续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为准。但实际上,因为我国传统家庭财产模式的落后性,家庭财产往往登记在一个家庭成员名下,最常见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或妻一个人名下。这就要求甲方如实陈述房屋权利状况,乙方签约前应坚持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意见。

  第七条

  条文: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注解:本条规定了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土地使用权更名的权利义务以及费用承担。

  指南:《南京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规定的交易过户期限为“房屋交付后30日内”,故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应该结合第五条规定的交房时间双方商定,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交房后30日,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二款为单选格式。目前存量房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三种情况,甲方应如实陈述,乙方也应根据实际作重点了解:一是没有瑕疵的出让土地,直接选中第一选项即可;二是划拨用地,目前个人转让住宅房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但单位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或个人转让其他房屋使用性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能需缴纳土地费用,因此双方视具体情况应事前咨询土地管理部门,并在合同中作相应安排;三是虽然土地为出让取得,但因历史原因一直未能结清土地出让金,则土地管理部门可能要求补缴出让金,这种情况往往发生于90年代中前期建设的商品房,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三选项自由填空。

  第三款为单选格式。国家对本款涉及税费的纳税(费)人均有明确规定,但合同当事人在内部可以通过本款约定改变费用的实际分担形式。当税费项目很多(比如单位出售房屋)或税费内部分担形式复杂,双方也可不选中而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第八条

  条文: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注解:按目前我市房产交易过户程序,双方一旦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即完成房屋所有权交付的意思表示和对房屋所有权的交割;除非登记机关经审核认为不符合交易过户的条件,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指南:甲方尤其应当重视本条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正确适当地商定第四条的内容,妥善处理房价款的交割。

  第九条

  条文: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注解:这里的风险包括自然的风险和人为的风险;房屋正式交付之日为第五条规定的交房时间;权利转移之日为根据第八条确认的时间。

  指南:本条为单选格式。通常情况下选择第一选项比较合理,但若乙方签约时已经占有房屋,比如乙方本身就是房屋承租人,则选择第二选项比较合理。若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房屋原为第三人承租且房屋买卖后原租赁关系仍然保持的,双方也可以不选中,而在补充条款中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十条

  条文: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注解:约定有关杂费的负担或分担方式。

  指南:住宅房屋一般金额较小,可以在合同中对房屋交付前后发生的杂费分担以及甲方已经预缴杂费的结算作原则约定,并在房屋交付时即时清结即可。对杂费金额巨大的合同,可分项详细约定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条文: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注解:合同各部分的效力。

  指南: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以及附件均是契约的组成部分,与契约正文同等重要。双方在商讨、签订这些文件时应当给予与契约正文同等的重视。

  第十二条

  条文: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注解:合同的生效条款。

  指南:本条为单选格式。通常情况下选择第一选项比较简单,也符合一般习惯;若对合同生效有特殊要求的,比如以办理公证手续作为生效条件的,则应当选择第二选项,并按约定填空。

  第十三条

  条文: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解:争议解决的方式。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而无效,除非双方事后对争议的解决又另行重新约定。

  指南:本条为单选格式。选中第二选项须按双方约定填空。第一或第二选项特点是程序简单、周期短、费用相对便宜,一裁终局等。第三选项依人民法院级别管辖划分标准可能分别由房屋所在区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条文:本契约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注解:合同文本的数量和留存情况。

  指南:通常情况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就够了;需要合同原件较多的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增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文本的内容应当保证一致,产生合同争议时文本的留存情况也是举证原件的参考因素之一。

  第十五条

  文本: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指南:示范条款中没有约定的或者示范条款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双方可以在本条约定,空白不够可以续页粘贴,但应注意在粘贴骑缝处签章确认。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注解:以图形形象反映房屋的平面形状及其边界关系。

  指南:普通单元住宅直接参照产权证附图绘制或复制即可。若为墙界关系复杂的平房或其它四至复杂的房屋,可自行绘制简图并简要说明各种四至关系。

  附件二

  文本: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注解:本条反映了常见的房屋权利限制状况,对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房屋的使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双方尤其是乙方应当重视。

  指南:房屋出售前已经存在租赁、抵押或者特殊相邻权的,其处理办法在本条约定;出售前没有这些关系的,空白以斜杠划掉即可。

  处理房屋租赁关系应当注意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一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二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双方成交前首先应当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然后还需与承租人商议租赁关系的解除或变更事宜。实例:房屋现由张三承租使用,张三不愿购买房屋;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与张三终止房屋租赁关系,有关责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

  处理房屋抵押关系首先应通知抵押权人,其次应将房款首先用于清偿抵押担保的债务并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实例:房屋现抵押给交通银行,担保债务价值20万元;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清偿抵押担保的债务,解除抵押关系并办理完毕抵押注销登记手续,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房屋的法定相邻关系没有必要在合同中规定,本附件主要用于说明因约定或历史原因形成的特殊相邻权,比如阳光权的限制。实例:房屋已经接受来自云霄大厦的日照妨害,日照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乙方取得房屋后不得提出异议。

  附件三

  文本: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通讯

  6、其他

  (二)装修情况:

  注解:所列项目价款均包含在总房款中,是房屋附加值的主要构成部分。

  指南:实例:水、市政直供水,户外独立计量水表;电、8KW,户外磁卡电表;燃气、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南京有线电视网;通讯、电信固定电话一门,网通宽带10兆到户;其他、单元可是对讲门禁,与小区物管连接紧急求救系统等。

  装修情况可以择其重点简要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附属设施需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比如有线电视、电话等。

  双方签署栏

  文本:(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注解:本栏的如实签填为合同的最后完成步骤,是合同成立的标志,也是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故双方应当特别重视。

  指南:证照|身份证号码签填当事人持有的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号码,最好是长期有效便于长期确认身份的证照号码。

  当事人为单位的,如实签填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为个人的,法定代表人空白以斜杠划掉即可。

  地址和联系电话应当填写方便通讯联络的地址;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为签订合同的,由代理人或监护人如实签填代理人栏。一方当事人应当注意审查对方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或监护资格。

  双方分别签填签约日期的,则合同的成立时间以最后签约日期为准。

  附记栏

  文本:(以下仅适用于通过中介成交的买卖)

  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

  经纪机构(签章):

  资质证书号码:

  经纪人员(签章):

  资格证书号码:

  主要服务内容:

  注解:本栏内容为房屋中介合同的延续,且登记机关今后可能据此推出系列管理措施和便民措施,以维护合同双方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故有关方面应予以足够重视。

  指南:若双方买卖没有通过中介机构,而是自行直接成交,则本栏内容不予理睬,以斜杠划掉空白即可。

  若双方买卖通过中介机构中介成交,则本栏内容由中介机构如实签填;建议双方当事人注意监督核实。

  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条文: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日期:日期:

  注解:因多种原因,房屋特别是部分已购公房的产权证证载面积与按最新测量规范测量的面积不一致,有的差异还很大。为预防面积差异引发双方不必要的纠纷,本契约特设补充约定,分为房管局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两部分,双方应有足够重视。

  指南:依照特别提示的办法,双方完全可以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预见面积差异的实情。双方了解面积差异的实情后,应重点商定处理办法。

  选项1适用于双方按套趸卖的情形;选项2适用于双方以房屋面积作为确定总房款重要参考因素的情形;选项3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自由填写。

  值得注意的是本补充约定需单独签署,且其签订日期与契约签订日期往往不同。

  抵押权人:(贷款人)

  抵押人:(借款人)

  担保人:(担保人)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按揭贷款合同范本(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币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担保人:

  代表:代表:代表: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20年月日

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篇4)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价款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_______________。

  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变更登记使用(如登记部门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时,各方得另行签订用于登记,但各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书为准)。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篇5)

  合同编号:122527

  卖方: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买方: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别的的有关规律、法规之规则,甲、乙两端在对等、自愿、洽谈一同基础上,然后就乙方向甲方收购的房产签定本合同,以资一同信守与实行。

  第一条乙方附和收购甲方具有坐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居处、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情见土地房子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生意的报价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付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法:

  1、甲乙两端附和以银行按揭方法付款,并约好在房地产生意基地缴交税费当日付出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下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央求银行按揭(如银行实习阅览数额缺少前述央求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同付出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交给甲方。

  2、甲乙两端附和以一次性付款方法付款,并约好在房地产生意基地缴交税费当日付出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下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结束当日交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生意的房产悉数交交给乙方运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管甲乙两端应遵循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则交纳处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经两端洽谈,生意税费由_______方承当,中介费及署理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当。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两端合同签定后,若乙方半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XXX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一切。若甲方半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XXX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托付署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处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托付署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产生意基地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作争议的处理方法:在履约过程中发作的争议,两端可通过洽谈、诉讼方法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端可另行约好,其抵偿约好经两端签章与本合同同具规律效能。

  第十二条两端约好的别的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

  收购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署理人(甲方)__________

  署理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经办人:

  XXX期:________年____月XXX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XXX

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篇6)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存量房,即二手 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 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幢____号房。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同时物业交接前需付清甲方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有线、通讯费及附属于该房屋的所有费用。

  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房屋价款分_______次付给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_______元。

  余款_______元,在办理产权证完成之日交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月___日开始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上列证件办理完毕之日至迟为_______年____月___日。

  2、上列过户费用及契税由甲方承担_______元,乙方承担_______元。

  第五条

  风险转移,配套设施及费用承担

  乙方已对房屋构造、装饰及配套设施等情况,做充分了解。房屋及配套设施的风险自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权利义务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使用。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利瑕疵及关于房屋税费、银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项。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悔约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元。如甲方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房屋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前述条款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乙方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房屋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条款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按前述条款承担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篇8)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市___,该房屋用途为__,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字第__号,所有权人为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元整(¥__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__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即人民币大写__元整(¥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__元(大写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__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即人民币大写__元整(¥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元整(¥__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__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篇9)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核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核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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