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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精选5篇)_策划书

和杰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要怎么写,很多人第一次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没有什么经验,那么在这里出国留学网小编给大家整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精选5篇)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篇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春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发布的首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传递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出发,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对于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三农”向好,全局主动。2022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大豆油料扩种成效明显,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进展。“三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赢得了主动权。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必须深刻认识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安全基础,都离不开农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我们必须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摆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位置,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而努力奋斗。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程。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要把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要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做好“三农”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篇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年。要从“国之大者”的高度认识“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走好具有首都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疫情防控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推进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责任制。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作为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0万亩,其中大豆播种面积达到4.2万亩。对各涉农区粮食、大豆单产实行考核,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挂钩。实施玉米良种更新工程、促进晚播小麦弱苗转壮、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健全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稳定常年菜地保有量,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分别达到75万亩、180万吨以上,自给率提升到16%以上。优化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实施机制,向产业布局集中、发展蔬菜产业意愿较强的地区倾斜。实施闲置设施清零行动,积极推进2万栋农业设施改造提升,提高大棚冬闲时节利用效率。在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顺义区等建设智能连栋温室,打造高效设施农业片区。在环京周边地区建设一批蔬菜生产基地,健全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应急调配机制。保持生猪生产支持政策稳定,适时启动猪肉收储措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5万头左右。支持奶业、禽蛋、牛羊、水产规模化绿色健康养殖。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实现166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质保量验收后全部落图落地,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抓实“田长制”,用好“三长联动”一张底图工作平台,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立新增和复耕耕地部门联合验收机制,严把耕地质量关。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调查评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对经批准由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实行年度“进出平衡”。提高耕地利用效率,挖掘边角、零碎地块种植潜力,实现撂荒地“能种尽种”。健全“大棚房”问题“上提一级督查”处置工作机制,严防反弹。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年内建设10万亩。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本市试点工作。

  (三)打造“种业之都”。组织实施北京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完成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和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年度任务。开展11个北京优势特色物种种质创制与品种选育联合攻关,实施北京鸭等4个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实现自主知识产权品种“黑六”种猪回归北京。强化种业基础前沿研究,建设国家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平谷区畜禽水产种业创新示范区、通州区于家务农作物种业创新示范区、延庆区林果花草蜂药种业创新孵化基地和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贯彻实施《北京市种子条例》,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办好第三十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制定实施农业中关村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和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化提升11个首席专家领衔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水平。制定农业机械化行动方案。推进智能农机装备示范应用,打造3个农业机器人应用场景,创建1个设施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设施农业机械化率达到43.5%。办好世界农业科技大会。

  (五)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加强生猪调运、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有效监管。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主动监测,构建有效免疫保护屏障。做好草地贪夜蛾等植物病虫害防控。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农业防灾减灾技术预案。鼓励特色险种创新,探索开发粮食蔬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型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

  二、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多渠道加快农民增收

  (六)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持续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质量效益。深化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推动精品乡村民宿与区域旅游联动发展,开展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打造西山永定、长城风情、运河湿地等一批京郊旅游线路,培育提升50个美丽休闲乡村。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与科普实践、研学教育等融合,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研究制定北京休闲农业建设标准。扩大净菜、预制菜上市规模,发展“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等新型加工业态。接续推进设施蔬菜和良种蛋鸡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制定促进林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现代果树产业科技支撑和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15个老北京水果示范基地。培育30个示范性集体林场,发展20万亩林下经济。开展30个一产农业试点示范,总结适合北京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绿色有机产品总量增长10%,达到30万吨。加强北京鸭、昌平草莓、平谷大桃、大兴西瓜、妙峰山玫瑰、上方山香椿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培育提升20个北京特色农产品品牌,开展品牌策划与宣传活动,擦亮“北京优农”金字招牌。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体系,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建设10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七)抓好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农村土地,开展“村地区管”实施效果评估。规范引导承包土地有序流转,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全面开展农村涉地合同及集体资源资产核查清理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选择2个村开展土地纠纷案例剖析,制定农村涉地纠纷案件法律指引。实施城乡结合部减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完善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抓好大兴区、昌平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出台零散配套设施用地政策,保障乡村产业合理用地需求。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大棚设施抵押融资,简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作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优化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着力提高13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推广和产业带动能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和家庭农场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全过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深化涉农领域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服务效能。

  (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队伍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机制,农村集体资产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自然人或经营主体流转的,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引领盘活利用闲置农宅150处。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总结推广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发展经验,深化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专项行动,消除1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巩固拓展“脱低”和“消薄”成果。

  (九)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就业。引导广大农民勤劳致富,通过劳动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精准性、实效性,推行订单式、菜单式培训模式,开展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各1万人。实施农民充分就业工程,公共服务岗位、重大工程项目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政府投资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绿色生态建设工程主要由村级组织和村民实施。发挥“绿岗”就业和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作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政策,新增5万名就业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

  三、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更好满足乡村“七有”“五性”需求

  (十)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年内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健全实施机制,分类推进城镇集建型、整治完善型、特色提升型、整体搬迁型村庄建设。启动实施第三批800余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路”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京郊重点旅游地等区域周边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提升郊区农村客运服务水平,组织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将20个行政村纳入城乡公共供水覆盖范围。新增8000户煤改清洁能源,优化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后期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和危房改造。推进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试点,启动500户左右山区农民搬迁,探索村庄渐进式有机更新模式。

  (十一)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重点,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效果评估,合理选择改厕标准和模式,建立农村户厕清掏管护机制。完成300个左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深入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推进源头减量。建设村头一片林100处,创建首都森林村庄50个。持续做好农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工作,开展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架空线维护梳理工作。加强农村地区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开展基本无违法建设乡镇(村)创建。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十二)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降低单位面积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超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分类管理清单。全市森林资源碳汇能力增加20万吨,森林覆盖率达到44.7%以上。加强农机井用途和计量管理,严格农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措施。推广应用抑制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保护性耕作技术50万亩。实施“留白增绿”及战略留白临时绿化983公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深化“生态桥”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式。推进顺义区、大兴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十三)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出台促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提升乡村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北京市智慧城市共性基础设施,整合搭建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开展“京农通”服务功能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培训,推动村级事务管理数字化。深化平谷区、房山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推进朝阳区、海淀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

  (十四)强化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城乡结合部人口倒挂村卫生资源,确保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加强规范化培训,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稳步增加优质教学资源在郊区覆盖面。健全“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实现乡镇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全覆盖,统筹规划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鼓励建设多功能、多用途服务设施综合体。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

  四、突出实效建设善治乡村,打造具有首都特点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格局

  (十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实施村级组织分类提升计划,持续整顿97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第六批671名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制定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完成海淀区、平谷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示范建设。

  (十六)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载体。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依托“学习强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挖掘运用乡村红色文化资源,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北京榜样”示范作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村规民约等治理方式,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北京市庆祝活动、北京农民艺术节。开展百镇千村文化挖掘和保护工作,整理乡村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制作乡村文化系列纪录片。

  (十七)以接诉即办带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入实施《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办好农民群众家门口的事。围绕农业农村领域高频共性问题,建立综合分析、定期调度机制,推动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转化。充分发挥吹哨报到作用,条块结合、部门协同解决涉农问题,打通强农惠农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十八)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执法司法服务与诉源治理的融合联动,探索完善“一站式受理、多部门对接”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持续抓好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加强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组织推动。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持续开展邪教问题治理。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凝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十九)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排名靠后的区进行约谈。涉农区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要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区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要作专门部署。乡镇党政正职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上。“消薄”任务重的乡镇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2-2022年)》实施情况评估。推动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大学习、大培训,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培训内容,年内完成集中换届后区和乡镇分管“三农”工作的负责同志全员培训。

  (二十)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发挥好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三农”工作的职责作用,健全“五大振兴”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三农”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涉农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

  (二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农业中关村、“种业之都”建设,建设以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评选资助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爱农业、懂科技、善经营的农民企业家。培训高素质农民1万人次。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充分利用农业职业院校资源,稳步实施农民中高职学历教育,提升乡土人才学历水平。实施“人才京郊行”“青振京郊”“千名科技人员进千村入万户”“百师进百村”等行动,引导各类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二十二)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以更大力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低于7.2%。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开展惠农政策宣贯年活动,对政策落地和资金使用效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绩效约束机制。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机制,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完善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机制。加强社会动员,引导群团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持续讲好乡村振兴故事,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十三)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支持各涉农区紧密结合实际,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探索乡村振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朝阳区、丰台区等着力探索“一绿”地区城市化、“二绿”地区新型城镇化实施路径。海淀区积极推进集体产业承接前沿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城市更新、产城融合。门头沟区按照国家部署,创建永定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房山区加快建设周口店镇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通州区打造运河村落特色的美丽乡村样板区。顺义区探索家庭农场增收致富模式。大兴区积极推进乡村电商应用示范,建设华北瓜菜种苗产业基地。昌平区联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共建国家未来农业中心,探索以科技创新牵引农业组织方式变革的实践路径。平谷区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践路径。怀柔区、延庆区提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水平。密云区打造生态富民的乡村振兴样板。在全市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

  篇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复苏脆弱,气候变化挑战突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不断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确保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通过提升用水效率、发展旱作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积极应对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加强冬春田间管理,促进弱苗转壮。

  (二)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加大耕地轮作补贴和产油大县奖励力度,集中支持适宜区域、重点品种、经营服务主体,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开展盐碱地种植大豆示范。支持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改造提升低产林。

  (三)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加快扩大牛羊肉和奶业生产,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发展质量。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开展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试点。

  (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五)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加强智能粮库建设,促进人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坚持节约优先,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反对食物浪费。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七)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多渠道增加投入,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研究制定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的规划。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规划新建一批现代化灌区,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研究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分类改造盐碱地,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八)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强化精准鉴定评价。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启动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实行“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制度,开展长周期研发项目试点。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贯彻落实种子法,实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全面梳理短板弱项,加强农机装备工程化协同攻关,加快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和设施园艺小型机械、高端智能机械研发制造并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予以长期稳定支持。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方式。完善农机性能评价机制,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油菜籽收获等农机,推广大型复合智能农机。推动新生产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十一)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修复水毁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做好普查监测、入境检疫、国内防控,对已传入并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一种一策”精准治理、有效灭除。加强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研究。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二)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十三)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做好省内转移就业工作。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实行动态管理。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

  (十四)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选派,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建立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

  (十五)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拓展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

  四、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十六)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支持农业大县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继续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十七)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加强县域基层创新,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加快完善县城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

  (十八)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十九)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发挥大中城市就业带动作用。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评价。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休养生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支持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强化水生生物养护,规范增殖放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出台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

  五、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一)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二十二)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统筹做好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二十三)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扎实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二十四)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五)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强化智能监控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提升县级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经常探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六、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二十七)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探索统筹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的具体方式,完善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十八)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指导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七、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二十九)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三十)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三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使用农业领域战略科学家。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完善耕读教育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办好涉农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鼓励地方出台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

  (三十二)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制定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三)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开展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鼓励地方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鼓励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务实管用活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2-2022年)》实施总结评估。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

  (三十四)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

  (三十五)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篇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吨粮田创建。推动南方省份发展多熟制粮食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再生稻。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严防“割青毁粮”。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

  (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稳步开发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推行稻油轮作,大力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支持木本油料发展,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落实油茶扩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三)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前提下,探索科学利用戈壁、沙漠等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加快苜蓿等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青贮饲料,加快推进秸秆养畜。发展林下种养。深入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推进划区轮牧。科学划定限养区,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

  (五)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继续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完善天然橡胶扶持政策。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调控。发挥农产品国际贸易作用,深入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提倡健康饮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加强黑土地保护和坡耕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强化干旱半干旱耕地、红黄壤耕地产能提升技术攻关,持续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做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

  (八)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国家水网骨干网络。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抗旱备用水源等工程建设。加强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连接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区域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发展高效节水旱作农业。强化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加快实施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九)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产业需求导向,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前沿技术突破。支持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建设。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构建开放协作、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培育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有序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种植管理。

  (十二)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加紧研发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地方要履行法定支出责任。

  (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水肥一体化,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持续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科学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加强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改造。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落实相关补助政策。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确保不松劲、不跑偏。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十五)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其他产业帮扶项目。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十六)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深化东西部协作,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调整完善结对关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统筹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十八)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十九)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继续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二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农高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一)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十二)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四)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二十五)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六)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二十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九)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一)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鼓励发展渔业保险。

  (三十二)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十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多到基层、多接地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系统观念,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同现有规划相衔接,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篇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我办实际,结合区域特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基础,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以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为重点,坚持政策引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街道文化特色,全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农村农民共同进步、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共融、田园家园乐园全民共享,打造乡村振兴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20xx年,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扩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生活环境优美宜居、乡风民俗文明淳朴、乡村治理民主、农民生活富裕幸福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打造农村宜居环境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切实增强承载力、吸引力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逐步开发原则。

  二是推动环境综合治理。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高标准建设教育场所,

  持续推进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实现农村优质教育全覆盖。

  (二)全面深化乡村文化振兴,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

  一是挖掘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立足街道深厚文化底蕴,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

  二是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扣乡风文明和文化建设两个抓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着力建设平安乡村。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落实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健全统一领导、办事处统筹负责、各部门单位全面参与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扎实推进抓促振兴,突出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各级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三)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围绕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等,培育一批爱岗位、懂技术、善经营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

  (四)加强宣传引导。

  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办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检查督办。

  加强综合考评,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村、涉农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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