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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读后感600字_小学作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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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后感体现着阅读的成效,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常常被书中的内涵折服。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挑选自己感受最深的地方写。出国留学网的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

  最近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我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天天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看了《福尔摩斯》,才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比如《夺命的结晶》,福尔摩斯一下子破了三个案子。他用一根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扣了工资。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们讨回公道。还有一个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然是一起致命的中毒案件,背后隐藏着悲伤,但莫斯轻松解决了三起奇怪的案件。

  另外《福尔摩斯》也教会了我很多成语。比如有很多有趣的成语,比如很强势,生气,拖拖拉拉,有自己的错。这套书也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思维更加灵活。比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做无蛋鸡蛋等等,都是很有意思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上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无蛋蛋!书里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上的方法剪了一把120 cm长的魔尺。太好玩了!

  我爱《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2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3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因为我欣赏福尔摩斯那种看生活的态度,他的看法与旁人不同:别人希望平平凡凡,安安静静过生活,但福尔摩斯希望生活给他挑战,给他暴风雨,过一个坎坷而又惊险的人生。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讲的是“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写了这些案件的具体侦探过程。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中,我认为做好看的是“血字迷案”,在案发现场,其他的侦探们一遍又一遍检查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的尸体,而福尔摩斯却仔细观察着那支雪茄,和墙上所留下的血迹,还有地上的泥脚印,最后,就是因为福尔摩斯发现的这些现象,才把案件给揭破的。

  我之所以说福尔摩斯与众不同,是因为书中所说:如果他没事可做,一天就会打三次卡因,就是这样大义凛然面对案件的挑战,我们生活中也有。

  我的奥数兴趣班里,有一位同学,她叫王鑫仪。一天,老师给我们发了一张练习卷,说:“最后一题很难很难,大概是初三的题目,可以不做,不做也得分!”我心想:反正也得分,懒的去做它。第二天,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题目,全班都做出来了,之后,老师说:“有哪位同学发现其实这一道题就是昨天诗卷的最后一题呢?难道你们不会自己去挑战测试自己吗?只有王鑫仪一个人做了。”课后老师还表扬了她,王鑫仪成了大家的榜样!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推荐大家可以去看一看。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5

  暑假,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是一名侦探。他还有一个助手叫华生。他们破解了红发会的秘密、蓝宝石为什么会到鹅肚子里去、绿宝石皇冠是谁偷的、斑点带子又是什么等许多奇怪的案子。

  在这里面,我觉得最好看的一个案子是鹅肚子里的蓝宝石。这个案子讲的是一个小偷偷了世界宾馆的一颗蓝宝石,然后把它放到了一只黑色羽毛的鹅肚子里。但是他家有两只一模一样的鹅,所以他拿错了鹅,而那只有蓝宝石的鹅却阴差阳错地落到了福尔摩斯的手里。福尔摩斯靠着自己的聪明,并且认真分析,没放过一丁点儿小细节,最后顺藤摸瓜,终于让小偷现出了原形,老实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因为我也想像福尔摩斯一样碰到难题,认真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6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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