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日趋良好,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能看到各种各样合同的影子,合同是双方约定某件事情签订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那么要注意有哪些关于合同的误区呢?请你阅读出国留学网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公司企业劳动合同》,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公司企业劳动合同 篇1
经典案例:
魏女士去年9月3日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岗位是人力资源部文员,负责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两方面工作。公司与她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即从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9月2日,工资为每月税前3500元。
今年6月,魏女士被公司提拔为人力资源部门经理。8月上旬,医院检查发现她已怀孕。8月下旬,魏女士发现自己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于是在公司领导并没有向其表态是否续签的情况下,自己为自己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今年九月初单位得知情况后以怀孕为由将魏女士辞退,要求其立刻交接工作,被魏女士拒绝。今年9月10日,公司安排别人接管了魏女士的工作。魏女士不服,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审查后受理此案。
争议焦点&仲裁意见:
本案争议焦点是:单位HR能否自己给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女职工“三期”期间单位能否将女职工辞退?
魏女士认为:自己的岗位是人力资源部文员,当然有权利为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后公司将自己升职为人事部经理,表明公司肯定了自己的价值,愿意与自己继续合作。而自己怀孕之后公司也不能单方面将自己调岗降薪甚至辞退,要求区仲裁委认定自己续签的劳动合同有效,“三期”之后恢复原职。
公司则认为:魏女士的续签行为是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公司并没有同意与魏女士续签,魏女士续签的劳动合同无效。魏女士8月份怀孕后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所以安排了其他人顶替魏女士的职位,如果魏女士不愿离职的话,单位可以安排魏女士调岗,在公司做普通职员,但要降薪。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魏女士利用职务之便,没有征得公司方同意,自己为自己续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单方行为,缺乏公司的意思表示,故其续签的劳动合同未成立,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魏女士20xx年8月份确认怀孕,合同期限20xx年9月2日才终止,公司不能
单方将魏女士辞退,合同届满期限应当顺延至魏女士哺乳期结束后。魏女士“三期”内公司可以适当调整魏女士的工作岗位改善工作条件,但是不得降低魏女士的薪资待遇。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魏女士的身份比较特殊:一方面她是公司的人事经理,经公司授权管理人事工作,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盖人事部门劳动合同专用印章;另一方面魏女士自己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即她同时具有劳动者的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明确:魏女士的职务是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其根本属性是“代表企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即其行为反映的其实是“公司意志”。换句话说,即使魏女士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上“厂方代表栏”签自己的名字,也仍然只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而已。
因此,魏女士自己为自己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关注该合同是否同时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立是双务法律行为,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作出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才能成立。本案中魏女士自己单方续签的劳动合同因缺乏公司方的意思表示而并未成立,因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对公司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公司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所以本案中公司需要等到魏女士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方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魏女士“三期”期间调整其工作岗位以改善魏女士的工作条件的,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不得降低魏女士原工资性收入。
公司企业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三、试用期为三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四、乙方被甲方录用后,自愿将其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交给甲方保管,直至离职。
五、甲方给乙方的工资:试用期三个月,工资800元/月+安全奖。试用期三个月后,如果甲方录用乙方,乙方在录用期间的报酬为:基本工资( 元)+安全奖金+绩效+年终奖+工龄工资。年终奖要看公司业绩。发薪日应该在下个月的15号支付。
六、甲方车辆的维护和正常保养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在司机聘用期间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作息时间办事,按时上班,根据公司需要自觉加班,不抱怨,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八、乙方在担任驾驶员期间,车辆违章、碰撞等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九、乙方应在工作期间每天维护和擦洗车辆;每天检查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后再开车。永远不要带着问题上路。如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其有权实施本合同中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具有约束力。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确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按原签约程序办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原合同仍然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销或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日期:_____
公司企业劳动合同 篇3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针对不同的情形会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和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有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就应该按时支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如果你在经济补偿金方面的纠纷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小编精心推荐
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聘用合同 | 劳务合同 | 用工合同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