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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篇1】
一般购销合同必须具备的合同条款: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信息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手机、邮箱联系方式等。
二、合同标的
一般商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
三、数量
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
四、质量
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验收标准:国家、地方性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价款
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还需明确付款方式和期限。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可以附加违约条款)
七、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明确选择诉讼或仲裁解决争议方式,采取诉讼方式的,还可以约定管辖地法院。
买卖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用地依据及年限
甲方已取得位于***************块的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住宅房屋销售权。该地块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该年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兴建房屋住宅小区,暂定名为*****苑小区主体建筑性质为商住,属*****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第二条 乙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的房屋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号楼——单元——层——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商住,属框剪结构。层高为米,建筑层数地上*****层。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小于——————元)大写——佰——拾——万——仟——拾———元整。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第四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方式处理:
1、 期在(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之日至),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超过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应付款的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面积误差经绝对值在3%(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小于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六条 交付期限及装修标准
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标准。
2、如发生不可抗力(如地震、连阴雨、火灾等)的情况不能按期交房时,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交房日期可以据实延期。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逾期期不超过,自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内退还乙方已付房款。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接,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按合同交房日期通。交接后乙方在未装修前必须对卫生间进行渗水检验,如发现渗漏应立即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物管人员报告情况进行修复,但对装修后的渗漏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房屋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积极办理权属登记,并将有关资料交产权登记关备案,叁年内办妥产权所属证件。按国家规定支付其办理产权费用。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的下列部位的设施承担建筑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 墙面:保修1年。
2、 门窗:保修1年。
3、 暖 气:保修1年。
4、 电路:保修1年。
2. 上下水:保修1年。
如因乙方装修自行改动过的不在此保修范围。
第十二条 乙方的房屋作为商住使用,禁止乙方使用期间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第十三条 乙方的商住房在交房后水、电、暖的费用按照物业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方案与印刷方案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自签合同之第二日起,按日向对方支付总房款的1%的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合同签定日期:
————年——月——日
买卖合同【篇3】
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第一大核心考点。买卖合同在买卖过程中,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使标的物遭受毁损、灭失的情形,就是风险,风险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核心考点。标的物孳息的所有权随原物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我国合同法基本上遵循了物权法上的这一原则,但也有一些差异,这是买卖合同的第三大核心考点,司法考试考查买卖合同一般就是围绕这三大核心考点展开的,下面我们来一一进行分析。
一、所有权转移。
关于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在合同法第133条,从这一条看来,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所有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还有一种除外情形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我们在下面会讲到,我们先看:
(1)、所有权转移因动产和不动产而分不同的情形,这里我们总结为法定三公式:
动产:合同+交付=所有权
不动产:合同+登记=所有权(在中国特指房屋)
特殊动产(如车、船):特殊动产+交付=所有权
1)、以动产公式为例来说明,这里要注意三点:
a,所有权转移以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如果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即使这里已经办好了交付或登记,但买受人是绝对不能取得所有权的,双方只能负相互返还的义务,在这一点上我国不承认德国法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和独立性,德国法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合同,标的物交付了,所有权就转移了,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是相分离的,是交付行为导致的所有权的转移,它的效力不受买买合同效力的影响。
B,只有合同有效是不行的,还必须交付。这与法国法的规定不同,法国法规定合同成立即取得所有权。我国不是这样,我国合同成立了,还必须进行交付,这说明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效力有一定的联系,但还是有所不同的,这就是物权法上的区分原则,也就是债权行为必须加上交付或登记行为才能取得所有权。
C,买卖合同中实质上有两个所有权,一个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一个是货币的所有权,这两个所有权是相分离的,它会与风险合起来考,很多考生经常在这上面犯错误,他认为货币没有转移,那么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没有转移,这是十分错误的,这两个所有权没有关系。
综合以上三点:中国的立法采用了瑞士立法的模式,要求合同有效和交付对于产生所有权是缺一不可的。对于汽车,所有权转移也是交付,但是我们说汽车是特殊动产,这时,特殊动产也可以登记,这里登记是发生对抗的效力,而不是产生合同生效的效力。而对于不动产,则采用登记方式,登记是生效要件,比如房屋登记是过户登记,不登记就不转移所有权。
交付有两层含义:a,客观上必须有占有的转移
b,主观上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
交付分为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现实交付又分为送货上门、上门取货、代办托运三种,送货上门的清况下,卖方要将货物送到买方那里才丧失所有权,这期间发生的风险当然由卖方承担;上门取货的情况下,买方主动到卖方那里去取货,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时所有权即转移为买方所有,风险也自然转移为买方承担;代办托运是由卖方为了买方的利益订立合同,约定由买方支付运费,这时,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有权即转移给买方,风险也自然由卖方承担。观念交付分为简易交付(规定在合同法第140条)、拟制交付、指示交付、占有交付。后两种考的可能性小,简易交付一般会结合试用合同来考,比如甲向买乙的电脑,约定先适用7天,7天后甲为作出表示,视为同意,这里一般考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拟制交付比较简单,最明显的是提单,提单具有物权的效力,转让提单即会发生物权转让的效力。而且这里要注意,合同的133条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这里的约定只适用于动产,不动产是法定的,而当时约定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形就是所有权保留制度,我们在下面详细看一下这项制度。
(2)约定优先:所有权保留。例如:甲卖牛给乙,价款3000元,约定乙付款1200元,6月1日将牛牵走,9月1日再补足余款,同时转移牛的所有权,这种情况类似于乙这时为甲提供了一个担保,而这个担保是以这头牛来做担保的,如果乙到期不能支付余下的货款,则甲可以不转移这头牛的所有权。这就是所有权保留制度,它的实质是,交付在先,所有权转移在后,具体什么时候转移所有权,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给当事人一种物权保护。所有权保留是所有权转移中的例外,在风险转移和孳息的占有上也不同于其他动产和不动产。下面我们将风险转移和孳息占有的情形简单的列出来,他们与所有权转移由密切的联系,明白了所有权转移的原则,就会很好理解风险转移及孳息占有的情形。
二、风险转移
1、一般原则:
(1)、在买卖合同等转移所有权的合同中采用交付主义
(2)、在其他场合中采用所有权主义
(3)、在路货合同中采用合同成立主义(规定在合同法144条,路货合同即在途货物买卖)
2、例外:
(1)、所有权保留的买卖中采交付主义
(2)、房地产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依登记原则,风险转移采交付主义
三、孳息占有
1、一般原则:
(1)、在所有人与用益物权人之间,孳息归用益物权人。
(2)、在买卖场合中,孳息采用交付主义。
(3)、在其他合同中,采所有权主义。
2、例外:
(1)、所有权保留买卖中,采交付主义。(合同法163条)
(2)、不动产买卖中,采交付主义。
买卖合同【篇4】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木材买卖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本人购买的杉木转让给乙方,山上的面积约 亩共 株杉木,共计人民币一万六千元整(¥16000元),砍伐证申请书由甲方负责办理。
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能把转让给乙方的杉木转卖他人,如果甲方转让给他人,乙方要甲方赔偿违约金一万元。
三、合同签订之日起杉木有效期八年(自20xx年农历7月至20xx年农历7月止),如办理不了砍伐证的可需要延长时间至办理砍伐证批准为此。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砍伐指标手续,甲方保证本人所有出售给乙方的杉树四界线清楚,无山地林权纠纷;若出现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全部赔偿。在乙方对杉木的砍伐、运输期间,甲方必须负责与乙方协调解决一切与村民出现的各种问题纠纷,确保乙方对杉木的砍伐、运输等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甲方还负责做好治安工作,如发生偷盗木材或其他阻挠等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五、未尽事宜或出现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任何一方有权申请仲裁或向从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买卖合同【篇5】
供货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水泥管模具(平口)
二:悬辊机
三:门式行车一台:10吨,跨度16米,有效高度9米,总长24米,轨道总长120米,单价150000元;
四;滚焊机Φ300-Φ1500一台,单价65000元;
五;立式搅拌机一台,直径1800mm,单价15000元/台;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贰仟元整;
六:交(提)货地点太原市晋源区古城营高速出口处东关村 七:交货日期:20xx/04/06 八:运输费用----由 乙 方承担;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现场交接,经鉴定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更换。(以产品的完整性和无损坏为标准);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总货款的30%为预付款。提货一次结清;甲乙方如未按时交提货按总金额10%进行违约赔偿;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合同,出现不可遇见的问题时,在相互谅解的前题下进行协商处理。若甲乙双方协商无法达成时,由所属地方法院仲裁裁决,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付预付款起生效,合同中任何文字修改需盖公章确认。
甲方:乙方:年月日:
买卖合同【篇6】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交付买卖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也就是卖方,受领买卖标的物并支付价金的一方是买受人,也就是买方。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合同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合同,因而属于有名合同。而且,在各国合同法中,买卖合同都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卖方要转移财产所有权于买方。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转移所有权,这使买卖合同与一方也要“交付”标的物但不移转所有权的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区分开来。同时,买卖合同是买方应支付价款的合同,卖方将取得价金的所有权。这又使买卖合同与其他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赠与合同等区别开来。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享有合同权利的同时,都负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其中,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义务,买受人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义务。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即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与买受人的给付(支付价款)互为对价,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所以,任何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从对方获得利益,须支付相应的代价。
5.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时起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或合同义务的履行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
6.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买卖合同并不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因此,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移转其所有权,这是出卖人和主合同义务、基本义务,这在各国或者地区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该项义务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其一为交付标的物;其二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主要是提单、仓单,是对标的物占有权利的体现,可以由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作为拟制交付以代替实际交付。对于这些单证和资料,如果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卖人交付的义务或者是按照交易的习惯,出卖人应当交付,则出卖人就有义务在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以外,向买受人交付这些单证和资料。该项义务系属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该项义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对此,我国《合同法》第136条明确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3.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其质量标准(存在质量瑕疵),按照《合同法》第155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责任的基础是出卖人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应当保证其所交付的标的物不存在质量瑕疵。所谓质量瑕疵,又称为品质瑕疵、物的瑕疵,是指标的物的质量没有达到出卖人声称的标准,或者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没有达到一个诚信善意的买受人所应当合理期待的标准。
4.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第三人不会就该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根本目标在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因此,出卖人必须保证其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比如所有权或处分权),这也是出卖人的一项基本的法定义务,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中作此约定,出卖人也负有此项义务。
具体而言,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1)出卖人对出卖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所有权或者处分权);(2)出卖人应当保证标的物上不存在他人可以主张的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3)出卖人应当保证标的物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5.其他义务
除负担前述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外,出卖人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以及相应的不真正义务等法定义务。
买卖合同【篇7】
售房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
购房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具体情况,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第单元202室(面积 平方),车库第4号(面积平方);
2、该房屋属于甲方和人共同拥有的拆迁安置房;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和该房屋所涉及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抵押、买卖、赔偿、补偿、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2、该价款为双方的最终成交价款,包含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以及甲方前期已经支付的购房、太阳能、煤气等款项;
3、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房屋交付:
1、在乙方付清全额款项后,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在双方签订协议时,甲方把与政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前期支付项款的原始发票收据等与该房屋有关的全部证件材料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职责和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故意隐瞒该房屋的产权所属和产权共有人,甲方就本合同的销售行为已明确告知了房屋共有产权人、继承人和其它相关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不得就该房屋再次发生占有、销售、转让、抵押等行为; 2、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就该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3、如将来条件许可,乙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和有关部门审批手续时,如需甲方提供与之有关的手续资料,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
4、如房屋再次拆迁安置时,就该房屋和该房屋涉及土地的赔偿、补偿和安置等权利和利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与之有关的手续资料,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
5、如甲方违约,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乙方装修
款项、加上上述款项的月息2分利息的总和;
6、当甲方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它涉及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7、甲方承诺即使本存在本协议与政策条款有不符合的情况下,甲方也不会以合同的无效性作为理由而拒绝履行本协议条款。
第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如补充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六条:协议签订地点: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电话:
甲方房屋共有人
甲方房屋相关人
日期:
乙方:电话: 日期:
见证方:
电话:
日期:
买卖合同【篇8】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牌号:________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卖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篇9】
甲方(需方):xxxxx有限公司卢氏迎宾馆(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供方):三门峡市xxxxx专卖店(以下简称为乙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卢氏迎宾馆工程项目 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 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xxxx酒店工地一楼,即xxxx市xxxx路与xxxx路交会处东北侧xxxx酒店一楼。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国家和省、部(委)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应)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 50% (含定金5万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 60% (含5万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
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 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xxxx—8625318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地点:xxxx省xxxx市 签订时间:20xx年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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