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样品买卖合同模板 篇1
凭样品买卖合同
凭样品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__________________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____货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元共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付赔偿之责。ail: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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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0 年 月 日
服务方(签章):海洋科学大型仪器区域心
经办人(签章):
电 话:0532-82898876
传 真:0532-82898986;邮政编码:266071
地 址:青岛市南海路7号
日 期: 200 年 月 日
凭样品买卖合同模板 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本条是对凭样品买卖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
凭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按货物样品确定买卖标的物的买卖,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应当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相同的品质。凭样品买卖是一种特殊买卖,其特殊性表现在以货物样品来确定标的物。订货交易多采用凭样品买卖方式。
凭样品买卖是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换句话说,标的物的品质与货样相同是当事人关于标的物品质的约定,而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符合样品的品质为买卖生效的条件。凭样品买卖要求有样品存在,而且样品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就存在。并且,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者写明凭样品买卖等表明凭样品买卖的意思。如果出卖人先向买受人提示样品,而后双方订立合同时未明确表明进行的是凭样品买卖,则双方不成立凭样品买卖。所以,按照商店中摆列商品购物不属于货样买卖。
凭样品买卖的特点,是加强出卖人的责任,视为出卖人担保交付的买卖标的物与货样有同一品质。为了检验买卖标的物是否与货样品质相同,通常采取封存货样的办法,以待验证。同时,出卖人应当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是凭样品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如果出卖未履行这项义务,买受人不但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认为出卖人的违约行为对买受人来说是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从而符合合同法总则所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买受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凭样品买卖合同模板 篇3
尊敬的审判员:
我们受祝某某委托和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周某某诉祝某某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祝某某的一审诉讼代理人。我们认为:这本来就是一起十分简单的案件,经过今天的庭审,案情更加清楚。现发表代理意见。
总的意见: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周某某的起诉,具体理由是:
一、“祝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刑事审理未终结,周某某又以同一事由提起民事诉讼,违反先刑后民原则,于法无据。
“祝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中,周某某作为报案者及"被害人"之一,控告祝某某合同诈骗,要求司法机关追究祝某某刑事责任。该案已于20xx年9月30日在贵院刑庭审理,20xx年10月12日增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同日,贵院准许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撤诉。之后,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增城市公安局继续侦查。据了解,案件经补查后,现已再次由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院起诉。从司法程序来看,该案的刑事审理尚未完结,周某某就同一事由提起民事诉讼,违反先刑后民原则,依法无据。
二、周某某赖以起诉的关键证据九张《送货单》无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从《送货单》显示的收货单位、收货地址、收货人电话看,无法证明《送货单》与祝某某有关。
被告注册成立的是“XX店”,而送货上的收货单位是“XX”,收货单位不符。
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XX”与“XX店”就是同一的经营单位,被告也否认使用“XX”名义对外经营。
“送货单”上的收货单位处的“XX”字样均为原告方自行填上或事后填上,不排除原告错填送货单位、或把送到其它单位的《送货单》事后故意补上"XX"的而提起民事诉讼可能。
九张《送货单》上均没有收货单位地址、电话,这也无法印证“XX”即是被告祝某某的“XX店”。
一审庭审中,原告说,货物有时由其工人、有时由他直接送到被告的经营地,但又说不出被告经营地的具体地址和货物实际送达的地址,也无法提供其工人的证言这些旁证来证明货物的确送到被告的经营地。原告所言货物已送达被告处一说不能成立。
九张《送货单》上没有收货单位的公章,也没有祝某某的签名。并且收货单经手人的签名没有经郑某某、蔡某等人确认,真实性也无法确定。
仅凭《送货单》,连郑某某、蔡某等人是否收到这些货物的事实无法证实,更无法认定这些货物已由祝某某占有。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讲到:祝某某在公安侦查阶段已对双方买卖合同债权债务有关事实确认无异,这根本不存在,亦无证据证明。
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一直否认曾收过原告的货物;至于他的工人有没有收到货物,要他们核实才清楚。他这样说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情况。
从《送货单》显示的货物价格看,是原告单方开出的价格。
一审庭审中原告承认九张《送货单》上的单价及金额均为其事后自行填上,而被告坚决说,我与别人做生意,货物交易前都先确定价钱,不存在先送货后谈价的情况。所以,本案的货款金额及利息也无法认定。
从送货单位看,无法肯定是原告周某某送货。
原告自身出具证据证明“惠峰减震器厂广州经营部”章为伪造,是根本不存在的单位。但九张《送货单》均盖有这个印章,这不仅不具有任何证明力,反而证明原告在对外业务中故意使用不真实印章伪造送货单,这不是经营手法不当的问题,是赤**的伪证,更深层次地透视出原告的品行、诚信很值得怀疑。
九张《送货单》上的送货单位经手人“周某某”的签字,字样差别极大,不像为同一人所签。
原告庭审中说,送货单上的签字是其签名的,原告的陈述的情况与《送货单》上“周某某”的字迹反映的情况相矛盾,九张《送货单》上的签字存在伪造的可能。
并且,从“周某某”的签名的字迹也无法证明与“周某某”有直接关联,更不能证明“周某某”就是“周某某”。
三、仅凭《送货单》所写的物品也无法评估。
九张《送货单》上记载的物品只有原告自编的货号、名称、单位、数量,而没有具体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年限、等级类别、质量标准,《送货单》上的记载不能完整反映出具体的物品,无法评估。
根据有关评估法律法规,没有实物仅凭《单据》不能评估,况且,结合本案情况,仅凭这些《送货单》根本不能作为评估的依据。
即使原告能提供评估的样品,也不能评估被告事实上没有收到物品,被告也没法确认原告所提供评估样品的真实性。原告提供什么评估样品也不可信。
四、原告主体资格不确定。
一审庭审表明:没有证据证明周某某与周某某的身份关系,两者是否同一个人没法证实。
由于在《民事起诉状》上的“周某某”签字笔迹与《送货单》上“周某某”签字笔迹存在极大差别,并且九张《送货单》上九个“周某某”的签字笔迹也存在极大差别,所以我们申请法院对周某某进行笔迹鉴定(另行提交申请书),以便确定《送货单》上“周某某”的签字真实性以及它与“周某某”之间的联系。
凭样品买卖合同模板 篇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订购货物买卖,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和甲方订购_______货物,甲方应于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交付一部分,应于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三条 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全数交付,可延长交货期。但其延期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价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仟____佰元,共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悉数付清。
如乙方不能付清,甲方可停止交货,直到解除合同。
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缓交货日期,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如给甲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要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市场价格如有升降变动,各方不得主张增减货物,或借故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凭样品买卖合同模板 篇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__________________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____货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付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乙方致受有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凭样品买卖合同模板 篇6
凭样品买卖的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订购货物买卖,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和甲方订购_______货物,甲方应于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交付一部分,应于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三条 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全数交付,可延长交货期。但其延期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价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仟____佰元,共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悉数付清。
如乙方不能付清,甲方可停止交货,直到解除合同。
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缓交货日期,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如给甲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要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市场价格如有升降变动,各方不得主张增减货物,或借故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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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样品买卖合同模板 篇7
出卖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订购货物买卖,双方议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货物,并于___日由双方共同确认、封存样品(双方各一份)。甲方应于____日内将与样品基本相同的货物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或不能完全交付,应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将延缓日期;乙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三条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全数交付,可延长交货期,但具体期限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价款议定每件计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悉数付清。
如乙方不能付清,甲方可停止交货,直到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缓交货日期,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如给甲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要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市场价格如有浮动,各方不得主张增、减货物或价款,或借故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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